桐梓县人民政府(2008年1月)
2007年,县人民政府共收到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意见共179件,其中基础设施类100件,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类70件,经济发展类9件。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民生保障方面,多数涉及资金投入问题。在办理过程中,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门下发文件进行安排,并召开专题会议将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意见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办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积极主动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任务。 一、基础设施类(100件) (一)水利类(32件) 1、郑福全代表所提《关于建设娄山关镇杉坪村水利工程的建议》(第7号)办理情况:该处水利工程原由县发改局投资建设,目前已无项目资金来源,由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帮助解决。 2、李守强代表所提《关于解决燎原镇花园村一、二组群众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第70号)、马兴权代表所提《关于解决马鬃乡人民政府所在地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第83号)办理情况:县水利局已列入“十一五”安全饮水规划,待上级计划下达后实施。 3、李守强代表所提《关于改造山层大洞口山塘的建议》(第71号)办理情况:燎原镇山层村大洞口山塘已列入烟水配套工程规划,待省市审批后实施。 4、杨万松代表所提《关于立项整修箐坝大堰的建议》(第72号)办理情况: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主要靠地方财政投入,由于县乡财政困难,在水利投入上存在很大难度,可以先采取群众一事一议投工投劳以及引进社会资金等方式解决。 5、杨勇涛代表所提《关于实施天门河上游水系茅坝河治理的建议》(第73号)办理情况:由县水利局派人到现场进行勘测设计,争取上级立项投资解决。 6、屠金怀代表所提《关于解决燎原镇田坝村13组农村安全饮水及乡村道路问题的建议》(第76号)办理情况:县水利局已列入“十一五”安全饮水规划,待上级计划下达后实施。村级公路建设问题由燎原镇上报计划到县交通局,争取纳入通村公路计划解决。 7、令狐克霞代表所提《关于羊复村人畜饮水问题及羊复—官仓运煤公路问题的建议》(第77号)办理情况:县水利局已将该村列入“十一五”安全饮水规划中,待上级计划下达后实施。公路建设待争取通村油路计划后实施。 8、刘如珍代表所提《关于解决人畜饮水、修建水渠、烤烟生产等问题的建议》(第78号)、令狐玉代表所提《关于官仓镇羊复村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第103号)、刘国荣代表所提《关于解决花秋镇下坝村、青山村、石关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的建议》(第109号)、刘国荣代表所提《关于解决花秋集镇人畜饮水困难问题的建议》(第110号)、李廷燕代表所提《关于解决花秋镇岔水片区吃水问题的建议》(第117号)办理情况:所反映的饮水困难问题,县水利局已列入“十一五”安全饮水规划中,待上级计划下达后实施。烤烟收购眼光不平衡问题是长期存在的问题,今后由烟草部门注意平衡收购眼光,做到平稳收购。 9、令狐小红代表所提《关于双扶冶炼厂建在河道中间导致农田被毁、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改造和平北路玉龙桥一带的建议》(第79号)办理情况:原双扶冶炼厂建厂影响河道问题,是县城防洪规划中的治理内容,待争取项目后实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将根据省市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具体的办法;和平北路玉龙桥一带改造已进行规划,待引进投资业主后启动实施。 10、苏思华代表所提《关于官仓镇楠木村一系列问题的建议》(第80号)办理情况:楠木村是二类贫困村,按整村推进扶贫政策,在实施扶贫项目后,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将得到改善。村级公路以村级管理养护为主,今后有条件可争取实施通村油路建设,其中足车组到楠木公路,农办已投入资金5万元建设。楠木村人畜饮水问题,县水利局已将该村列入“十一五”安全饮水规划中,待计划下达后实施。楠木村作为市级“四在农家”创建示范点,前期已作大量投入,今后主要由乡镇和村级以及群众自我深化和完善。村干部养老保险问题,县委、县政府已出台政策从2007年开始实施。 11、周显强代表所提《关于解决峰岩村水沟组烟水配套小水窖部分材料的建议》(第81号)办理情况:县水利部门为解决峰岩村水沟组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已投入1万元建设小水窖,不足资金部分待完善验收资料后,力争通过水利部门向上积极争取解决。 12、马昌会代表所提《关于关注“三农”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建议》(第84号)办理情况:九坝镇水河村新华组的电网改造问题,供电部门已解决。水河村饮水问题已列入全县“十一五”安全饮水规划,争取上级计划后实施。村级公路建设主要以村级为主,县乡两级尽可能给予帮助。 13、赵兴邦代表所提《关于楚米镇楚蔬村汤家堡、煤洞坡等七个组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第85号)办理情况:该处人畜饮水困难主要因煤矿开采引发,煤矿是治理责任单位。针对该处的实际情况,县水利局已将该村列入“十一五”安全饮水规划,待争取计划后实施。 14、何成刚代表所提《关于解决高桥镇火石村农田灌溉问题的建议》(第86号)、何成刚代表所提《关于兴建花秋镇大坝村至高桥镇火石、龙爪村水利工程的建议》(第113号)办理情况:经水利部门现场勘测,现有水源可灌溉农田面积较少,投资大,效益小,不宜建设灌溉设施。水利部门结合火石村人畜饮水困难情况,已建成了饮水安全工程。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可及时举报。村干部报酬问题由乡镇和村级解决,县委、县政府已出台关于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并加大了对乡镇的补贴。 15、杨志红代表所提《关于修建大河镇石牛村斑鸠井水库以解决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问题的建议》(第98号)办理情况:修建水库需具备勘测设计资质的单位做前期勘测、钻探工作,由县水利部门帮助积极争取做好前期工作,力争立项解决。对该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县水利局已列入“十一五”安全饮水规划中,待争取计划后实施。 16、梁正勤代表所提《关于解决狮溪镇烫山村水利实施投入问题的建议》(第100号)、杨忠勐等代表所提《关于重新整修水坝塘镇坪头村前进组钢铁大堰的建议》(第105号)办理情况:国家对水利建设投资主要为大江大河治理和大型灌溉工程,小型水利工程主要靠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投入。针对所反映的问题,在各级财政投入困难的情况下,可争取列入烟水配套工程计划和受益农户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等方式逐步解决。 17、李守强代表所提《关于引用楠木河水解决葫芦坝用水的建议》(第102号)办理情况:灌溉问题已规划在水库灌区中,待立项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已列入“十一五”安全饮水规划中,待争取计划后实施。该区域是县城远景规划区,供水管网建设应符合县城总体规划。 18、周德超代表所提《关于解决1.5万亩优质农田工程缺水矛盾的建议》(第104号)办理情况:官仓楠木引灌工程系200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实施项目,目前部分设施不完善,由农办、水利部门继续争取项目资金,力争尽快完善,充分发挥效益。 19、张廷伟代表所提《关于除险加固河口水库和配套河口水库渠系的建议》(第108号)办理情况:2007年县水利部门已聘请设计单位对河口水库进行安全复核,除险加固工程将已立项开始实施。河口水库配套渠系问题,需单独申报立项才能解决,由容光乡和县水利局共同配合做好前期工作。 20、毕云代表所提《关于羊磴河道治理的建议》(第111号)办理情况:羊磴镇集镇河道治理工程县水利局已聘请设计单位开展前期工作,待上级立项后实施。羊磴河其余部分由环保部门重点加强煤矿等企业的污染监管和查处,严禁违法违规排放。 21、张绍会代表所提《关于解决高桥村秋毫组提水灌溉问题的建议》(第114号)办理情况:由县水利局开展外业勘察,作好设计资料报上级部门,争取立项解决。 22、杨万松代表所提《关于立项整修箐坝大堰解决人饮、灌溉用水的建议》(第116号)办理情况:箐坝大堰整修解决灌溉用水问题,县水利局已派技术人员进行勘测,编制设计报告,尽力争取立项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已列入“十一五”安全饮水规划中,待争取计划后实施。 23、彭金安代表所提《关于解决高桥镇兴隆村山沟箐水塘的建议》(第118号)办理情况:小型水利工程争取上级资金十分困难,该水塘的整治主要依靠当地政府和受益群众,县水利局争取补助一定物资解决。 24、曾庆祥代表所提《关于粮烟水配套工程建设向无烟乡镇倾斜的建议》(第120号)办理情况:烟水配套工程是烟草部门为加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烟农收入、增强烟草行业竞争能力和效益投入资金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只能在烤烟种植区实施。 25、何济学代表所提《关于恢复修建大河镇天桥村莲花洞大堰解决两镇三村的人畜饮水和灌溉问题的建议》(第159号)办理情况:关于大堰灌溉用水问题,由县水利局安排技术人员勘测,编制设计报告,争取上级立项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已列入“十一五”安全饮水规划,待争取计划后实施。 (二)交通类(38件) 1、范仕详代表所提《关于斋郎村公路和学校建设的建议》(第13号)办理情况:县交通局已将斋郎公路列入通村公路项目和“十一五”通村油路计划上报,待争取上级资金后实施。在争取到上级资金之前,可以组织群众以一事一议方式进行维修改造。 2、翁光培代表所提《关于道路维修的建议》(第40号)办理情况:教育局对面文化路的人行道地板砖铺设问题,是城镇建设中的遗留问题,由县城管局具体解决。 3、令狐昌启代表所提《关于九坝镇栗子至梨村坝公路建设改造、大河坝大堰、九坝大堰等问题的建议》(第75号)办理情况:栗子至梨村坝公路建设问题,力争列入通村油路计划解决。大河坝大堰维修和丁梨4000米沟渠建设问题,今后纳入烟水配套工程规划实施。九坝河引水通畅工程水利部门已建成完工。农村民用煤问题主要靠增加农民收入来缓解支出压力,对特困群众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同时采取建设沼气池等多种方式调整能源结构。 4、李强代表所提《关于打通木石公路断头路的建议》(第90号)办理情况:木石公路投资较大,资金筹措较难,待积极设法筹集资金后实施。 5、李强代表所提《关于扩建木竹河火车站货运场的提案》(第91号)办理情况:我县曾多次与成都铁路局协调,由于政策等因素,难度较大。 6、周体均等代表所提《关于加大农村村组级公路的建设意见的建议》(第92号)、《关于将木瓜镇西山村公路纳入2007年村级公路改造计划的建议》(第124号)、覃祚炳代表所提《关于天池村马家组至邓家湾组公路恢复的建议》(第130号)、赵兴邦等代表所提《关于乡村公路的改造问题的建议》(第132号)、杨明学等代表所提《要求解决民族组通村公路等问题的建议》(第135号)、张廷伟代表所提《关于立项修建风水至容光通村油路的建议》(第153号)、杨至洪等代表所提《关于接通楚米镇楚米村公路问题的建议》(第155号)办理情况:村组公路建设主要由村组负责,交通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其中的重要公路力争列入通村公路、通村油路计划解决。官仓镇人民村沙坡民族组的用电问题,由供电部门现场踏勘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方案,力争尽快解决,茅草房改造问题由民政部门和官仓镇提出方案,争取尽快实施。 7、苏慎焰等代表所提《关于农村公路管理维修保护问题的建议》(第125号)办理情况:村组公路建设主要由村组负责,交通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其中的重要公路力争列入通村公路、通村油路计划解决。桐梓至官仓油路大修工程已启动实施。路产路权管理维护按有关规定实行分级负责。无证车辆整治由公安、交通部门共同负责整治;超限治理工作结合县内实际情况实施。 8、张泽贵等代表所提《关于尽快匹配通乡油路建设资金的建议》(第128号)办理情况:小水乡通乡油路工程完工后,必须完成工程决算,才能拨付余款。 9、马兴权等代表所提《关于优先解决马鬃至小坝通村油路建设问题的建议》(第129号)办理情况:该项目已列入通村公路建设规划,待争取通村油路项目后实施,目前先由马鬃乡统筹安排资金维修保畅。 10、杨至启代表所提《关于尽快建设通村油路的建议》(第137号)办理情况:通村油路建设问题,待争取上级计划后实施。民用煤问题主要通过增加收入缓解支出压力、同时调整能源结构来解决。电网改造问题经供电部门现场踏勘后争取立项解决。村干部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于2007年实施。 11、李安侧代表所提《关于农网改造、乡村公路的建议》(第138号)办理情况:村组公路建设主要由村组负责,交通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其中的重要公路力争列入通村公路、通村油路计划解决。电网改造问题争取在2008年实施。人畜饮水问题已列入“十一五”规划,待争取计划后实施。两女结扎户奖励扶助政策已严格按规定兑现,其中部分家庭不符合规定,未予兑现。 12、杨忠勐代表所提《关于立项建设北部中心汽车站的建议》(第140号)办理情况:目前,水坝塘镇汽车站项目已列入规划,待上级下达计划后实施。 13、杨忠勐代表所提《关于解决水坝塘镇深龙村通村公路建设的建议》(第141号)、李晓强代表所提《关于立项修建复兴至深龙村公路的建议》(第146号)办理情况:深龙通村公路项目已于2007年下达计划,今后由县交通局和农办继续积极争取资金投入。 14、吴剑涛代表所提《关于硬化改造桐石(娄山关镇官渡村至燎原石门)公路的建议》(第142号)办理情况:该路段正在实施油路改造。 15、陈心明代表所提《关于免扣或不再收芭蕉、水坝塘、狮溪三乡镇通乡油路集资款的建议》(第144号)办理情况:全县通乡油路建设投资巨大,为解决好资金投入问题,除上级投入外,县人民政府决定主要资金由县财政匹配,乡镇只作象征性投入,各乡镇应统筹安排财力,积极落实匹配资金。 16、梁勇代表所提《关于加强北部乡镇村级公路水利建设的建议》(第145号)办理情况:近几年全县实施的交通、水利等项目在北部乡镇作了重点安排,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北部乡镇发展的要求,交通、水利、农办等部门将继续积极争取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对北部乡镇投入。 17、代俊奇代表所提《关于桐梓至容光二级运煤公路延伸到容光集镇的建议》(第147号)办理情况:建设二级公路投资较高,需要综合考虑效益等问题。根据容光乡实际情况,目前已启动容光煤矿至容光乡政府的通乡油路工程。 18、罗维富代表所提《关于完善盘龙河公路桥引桥的建议》(第149号)办理情况:盘龙大桥是通村公路中的桥梁项目,所反映的问题已于2007年3月10日竣工验收。 19、曹琥昌代表所提《关于风水老街至核桃村公路按通乡油路建设标准列入通村油路建设首批项目的建议》(第150号)办理情况:风水老街至核桃村公路是县际联线公路,已列入全县通村油路建设规划,待争取计划后实施。交通部门已安排一定资金维修保畅。 20、张绍昌代表所提《关于立项修建乐境村、东山坪通村油路的建议》(第152号)办理情况:该项目已列入全县通村油路建设规划,待争取计划后实施。乐境村水利设施建设问题争取列入烟水配套工程或九盆水灌区渠道配套改造项目解决,同时由县农办帮助积极争取资金。 21、王永强代表所提《关于尽快立项修建小水乡马岩村通村公路的建议》(第156号)办理情况:该项目计划已上报,待上级审批后实施。 22、付斯问代表所提《关于娄山关镇官渡村至燎原镇大沟村之间公路问题的建议》(第157号)办理情况:此段公路正在改造,其中4公里油路已全面动工。 23、徐启林代表所提《关于夜郎镇中学至习新二级公路修建一座“民心桥”的建议》(第158号)办理情况:由交通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立项解决。 24、王文池代表所提《关于解决天坪至石壕段土地征地用款问题的建议》(第160号)办理情况:按照《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办法》,村组公路占地由村组自行调整和消化,国家不安排补偿资金。该项目已列入通村公路计划,并拨付了20余万元的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和村组自筹解决。 25、温金秀代表所提《关于崇遵高速公路遗留问题的建议》(第161号)办理情况:崇遵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两年,全部施工单位已撤离现场,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县级已作了积极努力,未完全解决的遗留问题由乡镇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尽力处理。 26、谢宗智代表所提《关于将夜郎至綦江石壕镇出境公路桐梓段按通乡油路路面6.5米设计列入2007年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第162号)办理情况:待争取通村油路计划后实施。 27、毕云代表所提《关于羊磴镇朱礼线公路维修改造的建议》(第164号)办理情况:道洞至塞口文峰的朱礼公路已拨付部分维修经费,下一步争取实施通村油路改造。 28、毕云代表所提《关于立项建设羊磴至万盛公路的建议》(第166号)办理情况:湾塘至高山村通村公路10公里建设计划已下达,湾塘至三穗口6公里原已下达计划进行整修。下一步争取和万盛合作,联合申报立项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实施通村油路改造。 29、张咏智代表所提《关于加大电、路、医疗建设问题的建议》(第169号)办理情况:我县实施的公路等各类基础设施项目,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北部乡镇发展的要求,分别给予了重点倾斜,今后将继续给予扶持。针对黄莲乡的公路、电网、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问题,由各相关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黄莲乡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30、胡强代表所提《关于建设木瓜镇汽车站的建议》(第174号)、周体均代表所提《关于建设木瓜镇汽车站的建议》(第175号)办理情况:木瓜镇汽车站项目已列入规划,待争取上级计划后实施。 (三)城建类(8件) 1、吴德红代表所提《关于搬迁县城冬青路“文化长廊”的建议》(第2号、第12号)、罗诚代表所提《关于搬迁“文化长廊”宣传栏的建议》(第3号)办理情况:“文化长廊”是我县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阵地,根据代表所提建议,相关部门已拟订了搬迁“文化长廊”的具体方案,待研究确定后实施。在未搬迁之前,将加强对现有“文化长廊”橱窗的维修管理,并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3、王兴镫代表所提《关于严格执行县城规划建设的建议》(第28号)办理情况:2007年以来,我县完成了《桐梓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文本,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待审批。下一步将继续抓好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编制工作,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划。对过去部分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违章建筑,由县城管、建设、国土、公安等部门共同配合,及时立案调查,开展了大规模拆违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4、左河英代表所提《关于城镇建设与小区配套设施问题的建议》(第46号)办理情况:小区配套设施是修建性详规的重要内容,在前期城镇建设过程中,配套设施建设规划执行较差,今后由城建领导小组牵头,城管局、建设局负责,按照有关要求严格监督执行规划。小区管理属物业管理范围,将逐步探索有效的物业管理办法。 5、何庆德代表所提《关于在娄山关镇各社区小区院落安装路灯建议》(第48号)办理情况:县城旧城改造及新区建设涉及的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应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并经验收后交付使用。部分已建成小区可以采取督促开发商建设、住户自行建设以及娄山关镇实施“平安工程”等方式完善。 6、冯树林代表所提《关于殡仪馆至水井小学路段的路灯安装的建议》(第50号)办理情况:目前该路段未纳入县城管理范围,由娄山关镇组织水井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完善路灯设施。 7、杨学志代表所提《关于旧城改造和平路、龙华路等有关问题的建议》(第61号)办理情况:旧城改造中涉及和平路、龙华路的通行问题,城管和建设部门已责成开发商进行整改,相关配套设施完善问题由城建领导小组牵头,城管、建设部门责成开发商解决。 (四)其他类(22件) 1、余吉强等代表所提《关于搬迁县医院的建议》(第4号)办理情况:县四大班子联席会已决定对县医院进行搬迁,目前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计划2008年第一季度开工建设。 2、张元敏等代表所提《关于排除木瓜镇新华小学安全隐患和完善教学设施问题的建议》(第11号)办理情况: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要求各学校及时排查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木瓜镇新华小学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问题,由县教育局及时解决。 3、冯于桥等代表所提《关于修建大河镇中心学校寄宿制工程的建议》(第15号)办理情况:我县将在“十一五”期间逐步解决教师缺编问题,大河镇中心学校寄宿制工程暂时无法立项,教育部门采取其他方式解决了部分问题。 4、冯文举等代表所提《关于解决二十二中寄宿制工程的建议》(第16号)办理情况:该项目计划2008年启动建设。 5、梁刚等代表所提《关于狮溪镇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建议》(第17号)办理情况:拖欠狮溪镇三合小学、民主小学工程款的问题,县教育局已确定了付款计划。二十七中的基础设施已于2006年进行了全面改造,学校的操场、运动场、围墙、厕所等附属设施目前已得到完善,已启动实施该校的寄宿制工程。二十七中的验收决算问题,由于工程队内部有矛盾纠纷,待矛盾纠纷调解后解决相关遗留问题。 6、庞立斌代表所提《关于在桐梓六中校门两侧安装减速带的建议》(第22号)办理情况:县公安部门已设置了减速带,同时在六中开展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县外有关人士意见,目前已拆除了减速带,2008年开始将对该片区进行改造,在改造中解决此问题。 7、余明福代表所提《关于改造九坝镇沙坪台区农电一事的建议》(第45号)、张元敏代表所提《关于对木瓜镇柿花村农村电网改造问题的建议》(第88号)、朱世斌代表所提《关于完善农村低压电路的改造的建议》(第123号)、冯世仙代表所提《关于羊磴镇九个村农村电网改造的建议》(第165号)、张绍会代表所提《关于解决高桥镇恩滩照明线路问题的建议》(第167号)、金传会代表所提《关于马鬃乡出水村照明用电问题的建议》(第168号)办理情况:由于我县实施的第一、二期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资金有限,全县不少地区未进行电网改造,代表反映的上述问题,桐梓供电分局已纳入桐梓县电网建设“十一五”规划,待争取项目后逐步实施改造。其中羊磴镇三台、高山、双龙的电网改造和高桥镇高桥村恩滩组的照明用电10KV线路改造项目,供电部门已于2007年改造完工。 8、冯于桥代表所提《关于亟待修建大河镇社会福利院的建议》(第65号)办理情况:大河镇敬老院建设项目已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正在努力争取省市立项解决。 9、张卫芳代表所提《关于建设垃圾填埋场需资金帮助的建议》(第66号)办理情况:由于县级财政困难,暂时无力帮助乡镇解决集镇的配套设施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新站镇统筹安排财力,可以先行采用简易填埋方式处理。 10、余明州代表所提《关于在松坎镇三元坝建一个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的建议》(第94号)办理情况: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三元坝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问题,由松坎镇和建设、国土、农办、农业等部门共同配合,充分考虑产品、土地、资金等方面的因素,作好规划论证,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11、苏慎焰代表所提《关于官仓镇朱天村农村电网有关问题的建议》(第139号)办理情况:实施第一、二期农村电网改造期间,农民投工投劳符合国家政策,根据贵州省物价局文件规定,实行一户一表的按每户180元收取户表费。对朱天村未进行电网改造的地区,桐梓供电分局已将其列入桐梓县电网建设“十一五”规划,其中部分项目已上报计划,待批准后实施。 12、王弋等代表所提《关于帮助完善容光煤矿拆迁安置点基础设施的建议》(第148号)办理情况:容光煤矿拆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问题,待明确具体资金来源后实施。 13、何扶忠代表所提《关于花秋镇石步、群星、兴河村照电问题的建议》(第154号)办理情况:1999年实施农村电网改造时,上述小水电供区未移交供电部门,未实施农村电网改造。2006年经过花秋镇协调,供电部门已投资32万元,改造了部分高、低压线路,恢复了该片区各个供电台区群众的正常用电。2007年供电部门对该片区继续实施了电网改造,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 14、张霞代表所提《关于花秋镇李坪村电网改造问题的建议》(第170号)办理情况:李坪村七、八组用电问题,供电部门已于2007年实施了电网改造。 15、娄方忠代表所提《关于增设狮溪镇变电站和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的建议》(第171号)办理情况:供电部门已对水坝塘镇变电站进行异地扩建,主变容量为10000KVA,共2台35KV主变、8条10KV线路,可以改变目前的供电现状。供电部门已将狮溪镇变电站列入规划,根据负荷发展情况适时启动建设。水坝塘镇变电站服务范围内未改造电网的地区,已列入规划,将积极争取资金逐步实施改造。 16、苏慎梅代表所提《关于通信设施的建议》(第172号)办理情况:经县电信公司进行实地勘测,网络信号能完全覆盖朱天村。 17、谢宗智代表所提《关于要求政府加大农村水电路通讯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第176号)办理情况:2007年起全县已建立村(居)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学校布局本着有利于整合教育资源便于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有的行政村可建完小,有的村可设置教学点。通村公路、水利、电网、通讯等问题,由各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解决,受益群众可按一事一议办法,投工、投劳、投资解决部分问题。 二、社会事业、民生保障类(70件) 1、兰宣海代表所提《关于解决数字电视平移后收视效果太差问题的建议》(第5号)办理情况:县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按相关技术要求对有线电视网络覆盖范围进行了改造,并在原来的基础上新增5 个光节点,新架光缆9公里,目前所有有线电视用户的信号已经完全正常,对雷击、电源故障、器件老化等原因造成用户信号故障的,县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安排人员上门维修。 2、詹新勤代表所提《关于县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安装机顶盒不合理的建议》(第6号)办理情况:数字电视收费标准制定是经贵州省物价局批准,遵义市14个县(市、区)均按照省、市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对困难户、城镇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实行相关优惠政策。安装数字电视机顶盒由用户自愿领用,并签订协议,没有实行强制安装。 3、雷有义代表所提《关于工农街段的卫生应纳入城镇管理的建议》(第8号)办理情况:其中铁路桥到农场桥一段已纳入统一管理范围,农场桥以东地段的管理,由于县财政困难,目前未将该段纳入服务范围,仍由娄山关镇组织村委会进行管理,待条件成熟后纳入统一管理服务范围。 4、黎敬勇代表所提《关于抓紧完善县乡(镇)计生整合的建议》(第9号)办理情况:县计生妇幼保健院领导已由县人民政府任命。乡镇计生妇幼保健人员配备问题,卫生系统自身专业人员较少,同时卫生系统妇保人员到计生系统后,涉及差额和全额身份性质的问题,将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研究明确。 5、令狐克霞代表所提《关于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培训的建议》(第10号)办理情况:县人口计生局已制订了具体方案,正在采取进修、培训、自学、晋职奖励等各种方式,提高人口计生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将继续加强此项工作。官仓镇羊复村星华小学由于学生较少,县教育局将从各个方面保证正常的教学需要。 6、冯世仙代表所提《关于代课教师社会保障问题的建议》(第14号)办理情况:代课教师是在师资缺编情况下,由学校临时聘用的人员,其工资待遇由教育部门解决一部分,学校自行解决一部分,代课教师的社会保障问题目前无有关政策规定。 7、张绍炳、陈玉专、雍思强、杨正勤、令狐昌容等代表所提《关于户籍管理有关问题的建议》(第18号、19号、20号、24号)办理情况:县公安局针对代表反映的问题,分别进行了整改,制订了便民利民措施,并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 8、 梁正勤代表所提《关于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未落户人口问题的建议》(第21号)办理情况:县公安局从2007年6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利用派出所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之机,已着手解决出生多年未入户、婚进无户口的问题。 9、辜昊成代表所提《关于公安工作经费的建议》(第23号)办理情况:为保障公安工作正常运转,2007年公安部门的预算,略高于其他大多数单位的预算标准,并对公安部门的相关支出作了专项预算,同时通过“收支两条线”渠道解决部分工作经费。从2008年起,根据上级要求,对公安部门的经费预算按新标准执行。 10、王兴镫代表所提《关于县城交通秩序整顿的建议》(第25号)办理情况:县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结合 “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县城交通秩序管理,通过打击非法营运、查处乱停乱放等违法违章行为,县城交通秩序大为好转。 11、何庆德代表所提《关于禁止在城区内户外养狗的建议》(第26号)办理情况:针对户外养犬问题,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公告,禁止在城区放养犬。2007年以来共办理城区圈养犬证30个,并由城管部门牵头,畜牧、公安等部门配合,两次集中捕杀野犬、游犬116只,取得了明显效果。但由于城区面积较宽,部分居民法制意识淡薄,加上执法部门力量不足,户外养犬问题未彻底解决,今后由县城管局、畜牧局、公安局形成联动机制,坚持长期抓好此项工作,一经发现野犬一律捕杀并焚烧深埋。 12、方琪代表所提《关于税务部门方便坡渡镇政府、群众、企业、个体户办事的建议》(第27号)办理情况:根据国税和地税部门机构改革要求,实行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纳税申报为基础,并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对税务机关不便征收管理的农村零星税收实行代扣代缴,两家部门由于人员不足,只在中心乡镇设立了办税服务机构,坡渡镇的税款征收、发票领购采取由税务部门委托渡镇财政所代征代缴方式办理。 13、张瑞文代表所提《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问题的建议》(第29号)办理情况:由于我县启动实施公积金制度较晚,加上缴纳比例较低,资金积存较少,贷款规模受限制。目前全县干部职工要求贷款购房的人数较多,贷款规模大于公积金归集余额,超出部分主要靠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调资金贷款,今后将继续加大争取力度,严格按照贷款操作规程,逐步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问题。 14、付斯问代表所提《关于家住农村退休干部建房补贴问题的建议》(第30号)办理情况:家住农村退休干部的建房补贴只在1997年执行一年,由于前期省、市文件对享受范围的界定较为模糊,在执行上不便把握,是一个遗留问题。现行的工资政策已无该项津补贴项目,鉴于目前县乡财力较为困难,今后财力好转后逐步消化落实。 15、赵兴邦代表所提《关于离任老村干部生活保障问题的建议》(第31号)办理情况:县委、县政府已制订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县离任村干部补助标准的政策,从2007年开始执行。 16、王平代表《关于夜郎镇38户群众地质灾害问题的建议》(第32号)办理情况:夜郎镇38户群众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住房问题,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应充分认识到危害性,在新建住房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应采取租用、借住等方式,及时搬迁避险,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搬迁避险工作由夜郎镇人民政府负责。民政等部门和夜郎镇通过争取项目资金等各种形式,力争早日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 17、胡洪超代表所提《关于兑现农民工工资的建议》(第33号)办理情况:桐太公路所欠工程款,将积极筹集资金逐步予以解决。花秋镇人民政府办公楼所欠的工程款,由花秋镇人民政府逐年予以解决。 18、陈守均代表所提《关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第34号)办理情况:2007年以来,国家对扶持畜牧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发展畜牧业的投资主体和受益主体是养殖户,投资以养殖户为主,目前县乡两级财政困难,对畜牧业贷款贴息问题暂时无法解决,县畜牧局将在养殖技术、防疫技术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19、吴剑涛代表《关于煤矿开采引发地质灾害问题和企业软环境整治问题的建议》(第35号)、罗玉文代表所提《关于建立煤炭开采矿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建议》(第74号)、李强代表所提《关于制定综合预防和治理因煤矿等开采引起的地表、地质、水源破坏,污染方案的建议》(第122号)办理情况:矿山开采引发地质灾害、造成自然环境破坏的问题,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和部门都十分重视,下一步将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具体措施和办法,力争妥善处理此问题。企业软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2007年以来我县通过效能建设、效能监察、效能投诉、执法监督、专项督办、行风评议、查办案件等各种形式,企业软环境整治有一定效果,今后将继续加大此项工作力度,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0、黎兴华代表所提《关于穿洞桥口至河滨大道的道路交通和污水问题的建议》(第36号)办理情况:县城管局加大了对道路两侧下水道排水、化粪池排污问题的强制整改落实,对小区内的下水道、化粪池等维护由房开商和住户负责,对乱停乱靠车辆和道路堆物、作业等行为,城管、公安部门分别进行了查处。 21、陈能治代表所提《关于建立社会保障金征收的财政激励机制的建议》(第37号)办理情况:建立社会保障资金征收激励机制,有利于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有利于扩大社保基金规模,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县人民政府将根据财力情况适时研究,明确具体意见。 22、丁光明代表所提《关于加大县城周边环境治理及网吧管理、农贸市场建设问题的建议》(第38号)办理情况:县城管局负责的县城管理保洁范围原已划定区域,扩大管理保洁范围需要增加大量经费,目前因财政困难未作调整,主要由娄山关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进行管理保洁。网吧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除文化部门外,还涉及多家部门,2007年以来,各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查处了部分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马鞍山地段的马路市场问题,县城管局已于2007年6月底投入4万余元设置南天门果蔬市场,并派人进行管理,解决了马鞍山马路市场污染城区道路的问题。 23、陈玉兰代表所提《关于实行一体化办公的建议》(第39号)办理情况:2007年以来,我县完成了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多数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其作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房地税征收管理方面,我县已出台了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从各个环节上预防税收流失,确保做到应收尽收。 24、夏隆德代表所提《关于村干部工资报酬和烤烟生产问题的建议》(第41号)、冯树林代表所提《关于提高娄山关镇村(居)干部的工资待遇的建议》(第51号)、杨万松代表所提《关于将村干部报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范围的建议》(第54号)、张瑞文代表所提《关于增加村干部报酬的建议》(第69号)、娄必瑜代表所提《关于提高村干部的报酬解决村干部社保问题的建议》(第119号)办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村(居)委会属于自治组织,村(居)干部报酬应由乡镇和村(居)委会解决。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已决定加大财政投入,从2007年起建立在职村(居)干部养老保险制度,提高村(居)干部报酬。我县烤烟生产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科学种植”的原则,政府和烟草部门重点从政策和种植技术上给予扶持指导,通过烟农增收提高种烟积极性,巩固和稳定烤烟产业。 25、李应平代表所提《关于提高退养民师待遇问题的建议》(第42号)办理情况: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县人民政府已决定提高退养民办教师的生活待遇。 26、冯树林代表所提《关于杨柳坪公墓绿化问题的建议》(第43号)办理情况:杨柳坪公墓建成以来,县民政部门已投入10多万元进行绿化,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绿化工作。 27、徐国琴、刘会琴代表所提《关于解决社区办公经费问题的建议》(第44号、58号)办理情况:社区居委会属于自治组织,根据有关规定,其运转经费由乡镇和社区两级解决。鉴于娄山关镇社区的特殊情况,从2008年起实施的第三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中,县财政已充分考虑了此因素。 28、杨学志代表所提《关于城镇小区院落乱搭乱建问题建议》(第47号)办理情况:针对县城及城郊结合部存在的违法违章建筑现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城管、建设、国土等多家部门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清理,并开展了大规模的拆违行动,已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1万多平方米,今后将继续深入开展此项工作。 29、王佑奇代表所提《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建议》(第49号)办理情况:在第三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县人民政府进一步理顺了乡镇和税务部门在税收方面的关系,所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 30、郑安乾代表所提《关于烟叶税全额返还北部边远乡镇的建议》(第52号)办理情况:在制定实施第三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时,已充分考虑了困难乡镇的各种因素。烤烟产业作为我县的农业主导产业,需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对乡镇本着既要有动力、也要有压力的原则,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烤烟税收激励机制进行调整,最大限度照顾财政困难乡镇和边远乡镇。 31、梁正勤代表所提《关于解决农村公益性占地赔偿问题的建议》(第53号)办理情况: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公益性事业占地是全省的共性问题,目前县级无力解决,待中央、省、市出台指导性意见后,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加以解决。根据公路建设有关规定,村组公路占地补偿应由村组自行调整解决,国家不进行补偿。 32、丁月高代表所提《官仓镇羊复、公平两村地质灾害治理问题的建议》(第55号)办理情况:民政部门已立项建设灾民搬迁项目,目前已实施完毕。 33、梁建群代表所提《关于提高妇代会报酬的建议》(第56号)、杨学志代表所提《关于提高娄山关镇总支书记、主任政治待遇职务津贴的建议》(第62号)办理情况:村级妇代会主任以及娄山关镇社区总支书记、主任是村(居)级自治组织的成员,其报酬由乡镇和村级解决,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县财政在财力好转后,将加大对乡镇的补贴和扶持力度。 34、兰宣洋、何庆德代表所提《关于解决贵州民院二十四名委培生性质和工资待遇问题的建议》(第57号、59号)办理情况:县人事劳动部门已于2007年通过招聘考试全部聘用,已按专业技术人员解决身份问题。 35、刘会琴代表所提《关于娄山关镇社区招聘干部有关问题的建议》(第60号)办理情况:根据管理权限,娄山关镇招聘的社区干部有关问题应由娄山关镇负责统筹解决。县委、县政府已决定从2007年起建立村(居)干部包括社区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娄山关镇按县委、县政府已出台政策落实。 36、曾祥辉代表《关于武警中队建设有关问题的建议》(第63号)办理情况:针对县武警中队实际困难,县人民政府在2007年加大了投入,进一步改善了执勤条件,今后将继续关心支持。 37、丁光明代表所提《关于将城郊结合部各个村纳入城镇管理的建议》(第64号)办理情况:根据目前的财政状况和城管部门的服务力量,城郊结合部环卫服务仍由娄山关镇组织村委会管理服务。河道治理将积极争取项目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已组织查处打击和取缔城郊结合部非法采石采砂行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监管。违法违章建筑问题县委、县政府已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将深入实施。 38、兰宣海代表所提《关于财力困难乡镇亟待县政府大力扶持的建议》(第67号)办理情况:从2008起实施的第三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已充分考虑了财力困难乡镇的情况,给予了积极扶持。 39、王兴镫等代表所提《关于干部缴纳养老保险费退还的建议》(第68号)办理情况: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提出初步意见,待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明确。 40、陈玉专代表所提《关于边远山区及贫困地区解决退耕还林计划的建议》(第89号)办理情况:目前国家的退耕还林计划已大幅调减,2006年我县只争取到5000亩计划,今后将继续积极争取。 41、陆远强等代表所提《从机制上解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第93号)办理情况:人事劳动、农办、农业等部门每年都在组织进行农民工技能培训,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动执法等方面的问题,人事劳动部门在接到举报投诉后,均及时进行处理,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问题,各级都十分重视,今后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42、令狐小红代表所提《关于尽快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议》(第95号)办理情况: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将根据省市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具体的办法。 43、黎兴华代表所提《关于解决失地农民计划生育扶助政策问题的建议》(第96号)办理情况:1992年县城开发征地时对失地农民的户口进行农转非,对户口的认定只有公安部门认定才有效。我县在操作中,按国家计生委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奖励扶助对象和奖励扶助政策,1992年前的独女户和二女绝育户,现在是农民户口的,可以兑现奖励扶助政策。对农民户口中的独女户和二女绝育户子女中考和高考加分政策,也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 44、黎兴华代表所提《关于落实东山坡退耕还林政策的建议》(第97号)办理情况:东山坡是1985年退耕的,不符合退耕还林政策规定。今后国家实施重点公益林生态补偿试点后,可将东山坡纳入补偿范围。 45、周显强等代表所提《关于解决老百姓生活用煤问题的建议》(第99号)、季中富代表所提《关于民用煤价太高的建议》(第134号)办理情况:国家对煤炭价格已全面放开,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形成由市场调节,近几年煤炭价格上涨对群众生活影响较大,县内出台了限制价格的措施,但执行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农村民用煤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方式来综合解决,主要靠增加农民收入来缓解支出压力,部分煤矿对周边群众给予了一定优惠政策,对特困群众由县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同时采取建设沼气池等多种方式调整能源结构。 46、杨忠勐代表所提《关于保护水坝塘镇火焰洞内冷水鱼资源》(第101号)办理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下一步可以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发展渔业养殖,争取相关项目投资。针对复兴河建电站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情况,由畜牧等部门调查处理。 47、梁正桃代表所提《关于追加退耕还林项目绿化集镇后山坡的建议》(第106号)办理情况:目前退耕还林计划已大幅调减,下一步将继续积极争取。 48、娄必成代表所提《关于蚕桑局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第107号)办理情况:由于县蚕桑局已撤销,反映的问题由县农业局和相关乡镇共同调查处理。 49、陈守均代表所提《关于燎原镇油草村石门组群众乘车难问题的建议》(第126号)办理情况:目前县交通局正对该路段进行油路改造,并增加该线路的客运车辆,反映问题初步得到解决。群众饮水困难问题,水利部门已现场勘测设计,将在近期内解决。 50、杨正勤代表所提《关于桐梓至栗子客运班线经营手续问题的建议》(第131号)办理情况:目前桐梓至栗子客运运力基本满足需求,交通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有关管理问题由交通部门负责。 51、成跃代表所提《关于桐梓至楚米至关岩交通车辆问题的建议》(第133号)办理情况:目前县城至楚米的营运车辆主要是取缔机动三轮车后投放的,运力处于饱和状态,在近期内新上公共汽车,不利于消化社会矛盾。涉及车票价格问题,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对违反价格行为的,可向物价局举报投诉。 52、李守强代表所提《关于解决花园、大关两村群众坐车难问题的建议》(第136号)办理情况:根据目前的路况,无法投入营运车辆,今后待改善路况并经验收合格后,适时考虑运力问题。 53、娄方忠代表所提《关于狮溪至松坎两辆小客车延伸桐梓的请求》(第143号)办理情况:县交通局针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研,正在处理此问题。 54、毕云代表所提《关于羊磴湾塘电站危及民房安全的处理问题的建议》(第163号)办理情况:根据市水利局意见,湾塘电站进行了整改,今后必须在确保群众安全的前提才能运行。 55、张瑞文代表所提《关于坡渡镇邮电管理的批评意见》(第173号)办理情况:坡渡镇的报刊由邮政局委托的代办投递员负责,由于投递服务质量差,邮政局已撤换原来的投递员,并于2006年12月设立村邮代办点,报刊投递工作明显好转。 56、令狐昌容代表所提《关于民用煤等问题的建议》(第178号)办理情况:农村民用煤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方式来综合解决,主要靠增加农民收入来缓解支出压力,部分煤矿对周边群众给予了一定优惠政策,对特困群众由县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同时采取建设沼气池等多种方式调整能源结构。山堡村实施的烟水配套工程土方开挖由施工单位解决,群众未投工投劳。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建立。户籍管理问题公安部门已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退耕还林管护问题,将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招商引资一直是我县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教学质量管理问题,由教育部门通过各种方式逐步解决。 57、方琪代表所提《关于恢复坡渡镇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建议》(第180号)办理情况:经银监部门审查批准,县信用联社经过紧张筹建工作,坡渡信用社已挂牌营业。 三、经济发展类(9件) 1、廖明桥代表所提《关于黄莲乡方竹林开发和收购问题的建议》(第82号)办理情况:在方竹笋收购上,林业部门严格按照林副产品经营加工的有关规定办理经营加工许可证,办理前均征求了黄莲乡人民政府的意见。 2、李延燕代表所提《关于重视解决发展畜牧业中的相关问题的建议》(第87号)办理情况:我县的动物防疫工作一直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工作,提高了防疫密度和质量,总体效果较好,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经县畜牧局组织专人调查,未发现花秋镇畜牧水产站不准养殖户将畜禽卖到仁怀的情况。 3、冯世仙代表所提《关于野猪危害各种农作物问题的建议》(第112号)、王平代表所提《统一部署,集中整治成群野猪泛滥的建议》(第177号)办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野猪属于保护动物。因野猪太多对农作物造成影响的,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坚持既要发展农业生产、又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与林业等部门共同配合,因地制宜,落实具体的防范措施。 4、王松涛代表所提《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要对纯农业乡镇倾斜的建议》(第115号)办理情况:我县农业综合开发一直都是在纯农业乡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主要是为了改善中低产田土的生产能力,以水利设施建设为主,高桥镇的水利设施相对较好,一直未安排此类项目。今后如有适合的项目,可安排在高桥镇实施。 5、朱世斌等代表所提《关于建设木瓜镇田湾煤矿的建议》(第121号)办理情况:该煤矿由于涉及司法纠纷,2005年主管部门多次催促该矿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一直未办理,属于证照不齐矿井,2005年底被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关闭,要重新盘活建设该煤矿,必须按照新建煤矿项目程序,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并经省级以上审批后才能建设。 6、梁中文代表所提《关于建立工业经济发展考核激励机制的建议》(第127号)办理情况:工业经济是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建立工业经济目标考核激励机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县的工业经济以前只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未单独进行考核,下一步将研究具体的考核办法。 7、杨道喜代表所提《关于将风水乡列入2007年煤炭精查乡镇的建议》(第151号)办理情况:风水煤炭资源已列入我县南部煤炭精查规划,其中部分区域已连同容光块段进行了勘探,待审批规划方案、设置采矿权、确定投资业主后,即可开工建设规划的煤矿项目,煤炭精查工作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适时进行。 8、罗涛代表所提《关于加快尧龙山旅游开发的建议》(第179号)办理情况:天坪乡尧龙山旅游开发项目属全县旅游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项目,下一步将积极做好前期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尽快引进有实力的投资者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