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暨乡村旅游是近几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产业,如何规范和引导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成为旅游行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本文结合县级地区实际调研情况作如下简要分析思考。 一、农家乐暨乡村旅游的现状 关于乡村旅游的定义,有不同的表述,但主要包含以下意思:以农民为市场经营主体,以农民所拥有土地、庭院、经济作物和地方资源为特色,以为游客服务为经营手段的农村家庭经营方式。换言之,乡村旅游是以乡野农村风光和活动为吸引物、以城市居民为目标市场、以满足旅游者娱乐求知和回归自然等为目的的一种旅游方式,为旅游者提供饮食、休闲服务是其主要功能,农家乐是乡村旅游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农家乐是一个旅游点,乡村旅游是一个范围。乡村旅游开发正向以观光、考察、学习、参与、康体、休闲、度假、娱乐等为一体的综合型方向发展,其中国内游客参与率和回游率比较高的乡村旅游项目是以“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内容的民俗风情旅游、以收获各种农产品为主要内容的务农采摘旅游和以民间传统节庆活动为内容的乡村节庆旅游等几个方面。有关专家学者提出的乡村旅游类型可以归纳为四类:一是以绿色景观和田园风光为主题的观光型乡村旅游;二是以农庄或农场旅游为主,包括休闲农庄,观光果园,茶园、花园,休闲渔场,农业教育园,农业科普示范园等,体现休闲、娱乐和增长见识为主题乡村旅游;三是以乡村民俗、乡村民族风情以及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民俗文化、民族文化及乡土文化为主题的乡村旅游。四是以康体疗养和健身娱乐为主题的康乐型乡村旅游。 山区农业县的农家乐暨乡村旅游还属于一个幼稚的产业,是现代工业文明和农业文明派生的边缘性产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互为激荡、互为衔接的一个产业,也是城乡经济文化交融的一种具体形式,发端于自然,诞生于市场,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鲜明的时代性。以桐梓县城为例,县城所在地人口10多万人,县城附近有一定规模、经营比较正常的农家乐有10多处,节假日成为接待县城居民的高峰期,主要提供饮食和休闲服务,有相对固定的客源,除个别地方因饮食质量、环境较差以及收费不合理等因素停业外,农家乐经营效益普遍较为可观,多数是近两年来发展的农家乐。每处农家乐接待人数从10多人到上百人不等,部分条件较好的农家乐经常客满。乡镇所在地的农家乐发育不完全,仍然以原有的路边店或餐旅馆为主,部分在向农家乐经营模式转变。 发展农家乐暨乡村旅游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可以为农村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实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提供致富门路,盘活地方资源,激活消费市场,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手段,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可以逐步将长期局限于半自给自足的农民解放出来,参与市场经济,加快农村市场化速度。二是有利于调整经济和产业结构。农家乐暨乡村旅游既包含有一定的农业生产内容,更多的是包含有服务业的内容,同时与第二产业有十分密切的联系,是三次产业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既优化了三次产业结构,又突破了传统的农村经济结构。三是有利于消除城乡差别。通过城乡居民的物质文化交流,可以逐步在生存环境、生活观念、经济条件等方面趋于一致,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四是有利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城市居民选择农家乐暨乡村旅游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回避喧嚣的城市环境,寻求一种精神上的放松、抚慰和宁静,是一种精神寄托,正确营造和提供这种环境有利于改善人的精神世界。 现有的农家乐暨乡村旅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功能单一。主要承担为县城居民临时的饮食和休闲服务,一般不提供住宿以及其他多功能性的服务,没有完整的体现出乡村旅游的功能。二是布局分散。农家乐由县城近郊农民或县城居民根据市场需求发展,没有统一规划布局,随意性较强,只要短期内能有收益就发展,经营状况不好时马上停业,缺乏长远意识。三是规模较小。多数农家乐是根据家庭饮食条件和居住环境条件衍生出来的,管理服务人员就是家庭成员,是一种家庭式的服务。四是档次较低。主要体现在服务水平、饮食质量、环境卫生、文化底蕴等方面还很欠缺。五是管理落后。主要体现在部门对农家乐的管理手段上,目前除了工商、税务部门在对农家乐进行简单的证照和税费管理外,其他部门基本未涉足到这一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