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桐梓县委
桐梓县人大
桐梓县政协
繁體中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中心 >> 企业办事 >> 正文
[县工商局]非公司企业法人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日期:2008-01-07 09:49:00 来源: 阅读次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作者:

版 权 声 明
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相 关 文 章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桐梓县人民政府主办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Copyright (C) 2008-2010 黔ICP备0600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