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值得推崇的农民养老“罗山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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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罗山县从2009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重大突破。罗山县从今年5月开始,到7月底,全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养老比例达到61.1%。创造了闻名全国的“罗山现象”、“罗山经验”、“罗山模式”。 仔细分细“罗山模式”,实际上是一种非常简单、非常管用、非常适合农村实际情况、非常得到农民支持拥护的办法,关键在于敢试敢干,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罗山模式”的核心内容是:农民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或8%交纳养老保险费,达到规定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罗山县将基础养老金确定为70元/月作为测算标准,每年按6%(250.7元/年)缴费15年的,60岁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01.3元,每年按8%(334.3元/月)缴费15年的,60岁以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11.8元,70岁以上老人,政府每月另外补贴10元。 “罗山模式”与现有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有异曲同工之处。按现在的标准,城镇职工每月缴费100多元,缴费15年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000元左右;农民由于经济条件较差,无法按城镇职工比例缴纳,罗山县的模式实际是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同时降低养老金比例,找到了符合农村实际的结合点,农民能够承受。按罗山县的模式,农民领取的养老金虽然绝对额较低(约和现在的城镇低保标准相当),但由于还有土地和家庭养老等因素,可以保障基本生活,真正体现了“低门槛、保基本”的原则。 ——据2009年8月24日中国信息报资料整理 | ||||
| (作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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