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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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府办发〔2011〕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事业单位: 《桐梓县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桐梓县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桐梓县政府纠风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县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根据市纠风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今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 2011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监管,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着力抓好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巩固专项清理检查成果。认真贯彻落实《遵义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电子备案监管平台,将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纳入各级财政、审计和监察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坚决纠正和查处滞留、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加快资金整合管理,切实解决强农惠农专项资金量小、分散、多头管理、低水平使用等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和征地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对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格问责。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活动,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农牧局、县工商局、县人力资源局。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审计局、县总工会等相关单位。 (二)深入开展专项清理,进一步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加以规范,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经费支出,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行为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经批准举办的要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未经批准,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或题词、发贺信(电)。对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和查处。逐步建立健全活动立项、审批、领导出席、经费监管等制度规范。 牵头单位:县纠风办。配合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力资源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三)加大发展环境治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大发展环境治理力度,依法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要按照国家修订公布的新的收费目录,及时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纠正和查处加重企业负担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要在纪检监察、纠风、发改、财政、经贸、工商等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完善投诉机制和责任追究与举报查处制度。严格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把发展环境治理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切实转变职能,进一步营造政策、法制、行政和社会环境,加大惩戒力度,坚决查办破坏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案(事)件,对发生影响发展环境的案(事)件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县纠风办、县财政局、县法制办等相关单位。 (四)深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继续推进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逐步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按照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推进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改革,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加价行为的监管,切实降低药价,让利于民。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收费行为,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巩固和扩大全民医保成果,从源头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快医药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县纠风办、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五)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落实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加强对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奖助学金、免学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认真贯彻执行全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肃查处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侵害学生利益问题。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县纠风办、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大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常态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巩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完善“黑名单”制度。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生产、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加强对药害事件的监测和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通过寄递等方式销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和对中标企业的电子监管。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经贸局、县农牧局等相关单位。 (七)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防止回潮反弹 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所有收费公路免费通行,规范针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检查行为,提高通行效率,切实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加强收费公路管理,清理撤并违规设置、超期收费或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公路收费站(点)。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以罚代纠、以罚代管以及乱设站卡、乱检查、乱收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公安局、农牧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 (八)大力抓好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全面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从业教育,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县直机关要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为重点,带头抓好本部门作风建设,并加强对监管行业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坚持一手抓专项治理,一手抓行风建设。要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公共服务行为为重点,着力纠正利用行政执法权或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权谋取本部门、本行业利益,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对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 扎实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结合环境建设年活动,认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督促各级各部门提高办事效益和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集中开展对乡镇水利、计生、文化、司法、民政、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工作,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评议的重点,督促被评单位认真整改。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不断规范评议行为,完善评议程序,严格评议纪律,确保评议结果公平、公正。指导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积极开展本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创新。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实现县乡联动并逐步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延伸,搭建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诉求平台,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确保热线质量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充分发挥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把政风行风热线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科学的政风行风评价机制。按照《遵义市2011年“政风行风热线”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认真收听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督促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和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加强蔬菜生产源头和市场监管、加强畜禽水产品市场和生产加工监管、全面清理和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等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城乡居民低保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牵头单位:县纠风办。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重点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健全基层纠风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强化工作指导,进一步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年内要报送《纠风工作简报》10期,纠风工作调研文章1篇;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报送纠风工作统计表,半年、全年纠风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5日、10月5日前报县政府纠风办。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对中央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加大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时制止和纠正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不正之风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及时曝光。 (三)创新思路,加强源头治理 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业务工作之中,坚持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做到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促进。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制度建设之中,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改革措施之中,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消除遏制在萌芽状态,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科技革新之中,在政务服务、管理控制、电子监察等环节和领域引入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监督手段,提高纠风工作效率和水平。 | ||||
| (作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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