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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1-07-19 09:36:25 来源: 阅读次数:

桐府办发〔201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事业单位:
   《桐梓县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的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桐梓县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的意见


    今年以来,遵义市相继发生“2.04”(遵义县尚稽镇,死亡5人)、“2.28”(余庆县松烟镇,死亡7人)、“3.06”(仁怀市高速路,死亡4人)、“3.24”(赤水市官渡镇,死亡8人)等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也给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举一反三,切实增强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交通环境,特就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以城市(城镇)保畅通、农村保安全为重点,认真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加强宣传教育,抓好专项治理,促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二、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教育培训,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畅通氛围。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尤其是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并在公共场所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各乡镇要在社区和“四在农家”创建点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培训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内容、纳入车辆管理单位的管理范畴。4月底以前对全县所有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三个六”(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六大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的宣传教育,并签订责任书。县内所有客、货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使用单位的培训教育不漏一车一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和公务车驾驶人的教育,培训教育和责任书签订也要不漏一车一人。没有管理主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个体运输户、私家车、摩托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及“三个六”责任书的签订由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三是切实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严格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四是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
   (二)大力整治交通秩序。一是公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以客运车辆为中心,以国省主干道路、高速公路为重点,辐射城区道路、城郊结合部、县乡道路,以严厉查处客车超员、病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低速载货汽车和农用运输车载人、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抓手,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二是公安、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要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城镇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广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积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三是松坎、楚米等乡镇要深入贯彻落实《遵义市高速公路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遵府办发[2009]7号)的有关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与高速交警、路政等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非法加水、上路叫卖行为的制止力度,做好村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常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辖区综合治理行动,大力整治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不戴头盔驾乘摩托车、货运车货厢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无证驾车的行政拘留力度。
   (三)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设施。继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县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县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努力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道路点段,必须千方百计、限期整改。加大科技投入,推广大小型客车GPS应用,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
    三、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开展“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作为“三个建设年”的重要内容,作为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内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县人民政府成立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创建“平安畅通县”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交通、城管、财政、安监、建设、工商、路政等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何永刚任主任,冷一鸣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着力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形成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共同推进的局面。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善于树立典型,边实践、边总结,及时推广活动的先进经验,推出一批“交通安全示范单位”、“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行车标兵”等先进典型,同时,公安、交通部门要制定客运车、公务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要探索建立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坚决曝光一批交通违法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全民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推动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公安部门要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队伍执法形象。深化警营开放、警务公开、值日警官制度,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未能履行职责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此项工作纳入年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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