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抓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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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府办发〔2011〕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三个建设年”活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改善投资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制度建设、公开范围、公开时效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不相适应。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严格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各乡镇各部门和公用企事业信息公开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督促检查,纳入考核内容。 二、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运行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桐府办发〔2009〕105号文件具体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加强主动公开、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工作报告、立卷归档制度建设,及时更新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严格按制度操作。在2012年2月28日前,要公布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把握公开重点,确保依法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十二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及县直机关部门重点公开十一项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重点公开八项内容。同时抓好以下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动态公开涉及企业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情况。要进一步梳理行政职权,细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向社会公开;要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细化处罚标准及程序后向社会公告。二是根据职责范围,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部门和单位二次预算分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住房、环保、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收费项目等。三是严格按照《遵义市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遵党办发〔2010〕38号)要求,认真做好涉农专项资金的公开工作。四是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服务承诺和收费事项等内容,并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服务水平。五是积极推进内部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加大机关预决算、资产状况等公开力度,既要公开结果,更要公开过程,建立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 四、完善公开载体,注重公开效果 要充分运用网络、信息公开栏等各种形式,保障公开效果。一是着重抓好网上公开。有条件的单位要加强网站建设,在网站上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各类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现行文件查阅中心的工作。各单位要按时将本单位的相关文件资料报送到现行文件查阅中心(设在县档案局),确保查阅中心公开内容及时、真实、全面。三是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抓好《桐梓县人民政府公报》发行工作。四是认真办好信息公开栏,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是政府管理创新的前沿阵地,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一是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要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部门要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整建制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并对其服务窗口充分授权,解决“体外循环、两头办理”问题。所有进中心审批、收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收费标准等,通过告知单、触摸屏、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所有审批项目要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条件、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加强人员管理。要加大日常考勤、考核、考评工作,督促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服务宗旨、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落实服务责任、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要加强中心各项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和中心内部管理,完善并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四是积极探索和推进市场准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及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改革,适时把并联审批纳入电子监察。五是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在推进行政审批项目进中心的基础上,将能够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且有利于方便群众、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管的各类行政事项和服务事项,逐步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六是要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建立并完善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将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程电子监控。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 ||||
| (作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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