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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充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专业办公室并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日期:2011-08-10 09:56:26 来源: 阅读次数:

桐府办发〔201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安全管理专业办公室。现将调整充实的机构、人员和职责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安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谢庆松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刘  波 县安监局局长(负责县安委会日常事务工作)
            王宏亮 县国教(人防)办副主任
    成  员:王朝焱 县监察局局长
            李劲松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申  剑 县公安局局长
            李明德 县交通局局长
            易  兵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令狐克平 县农牧局局长
            胡世勇 县建设局局长
          令狐小毛 县林业局局长
            杨勇涛 县经贸局局长
            丁月高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周  兴 县财政局局长
            王官忠 县人力资源局局长
            张正荣 县水利局局长
            谢远泳 县卫生局局长
            李  强 县环保局局长
            赵  孟 县气象局局长
            杜隆焰 县民政局局长
            李玉明 县城管局局长
            李晓波 县司法局局长
            梁中文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
            宋文卫 县编委办主任
            廖维全 县工商局局长
            夏益岳 县质监局局长
            代祥红 县公路段段长
            毕  叶 县旅游办副主任
            孙  斌 崇遵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队队长
            邬宇勋 崇遵高速公路桐梓路政大队队长
            王中华 县人民医院院长
            毛  建 桐梓供电分局局长
            唐逸文 县移动公司经理
            申  华 县电信公司经理
            张  梅 县财产保险公司经理
            吴发伦 县人寿保险公司经理
    二、县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和指挥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具体安排部署,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实际,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定期组织召开安委全会,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定期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治责任单位、整治监督单位、整治属地管理单位、整改时限,限期将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台帐和整改销帐制度,对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五)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三、县安委会主任和其他副县长主要职责
    县安委会主任谢庆松同志主持县安委会工作,负责煤矿以及其他分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安委会主任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汇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受县长委托代表县人民政府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召集安委全会和预防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和阶段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所负责分管联系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督导和安排部署。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其他副县长按照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的安全工作,要按照上级政府的具体要求和本级政府的实施意见,进行年度总体安排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安排,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隐患问题,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
    常务副县长冉贤俊同志负责无证矿山和无证非法小煤窑整治、地质灾害防治以及其他分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副县长管礼伦同志负责病险水库、农机、森林防火、防雷减灾以及其他分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副县长谢恩涛同志负责道路交通、消防以及其他分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副县长张永康同志负责教育、食品药品卫生和旅游以及其他分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副县长廖嘉琳同志负责建设施工、特种设备以及其他分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副县长令狐绍辉同志负责工业企业安全工作以及其他分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县安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县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于县安监局,作为县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刘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娄必伦、令狐昌啸、张敬同志任副主任,张敬同志负责县安委办日常事务工作,从县安监局抽专人办公。
    县安委办主要职责: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措施和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安委会各专业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跟踪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将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并实行整改验收制度;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放、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拟定对乡镇和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对乡镇和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承办县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县安委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安委会分设19个安全管理专业办公室,各专业办公室在县安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所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政策精神,调查研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各专业办公室主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县安委会反馈信息,切实抓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19个专业办公室设置如下:
   (一)乡镇煤矿、烟花爆竹、有证非煤矿山和危化物品生产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刘波。副主任:娄必伦、令狐昌啸、张敬。
   (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申剑。副主任:肖平。
   (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冷一鸣。副主任:罗翔宇、李庆文。
   (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肖晓健。副主任:肖全忠。
   (五)建筑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胡世勇。副主任:穆永前。
   (六)市政设施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李玉明。副主任:娄小敬。
   (七)地质灾害、无证非法煤矿和无证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易兵。副主任:梁冰。
   (八)冶金、化工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主任:杨勇涛。副主任:张元芬。
   (九)供电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桐梓供电分局。办公室主任:毛  建。副主任:刘文举。
   (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办公室主任:夏益岳。副主任:卢甲雍。
   (十一)客运站(场)、水上交通、路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李明德。副主任:戴祥东。
   (十二)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主任:丁月高。副主任:杨光焱。
   (十三)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谢远泳。副主任:罗昭旗。
   (十四)农机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办公室主任:令狐克平。副主任:凌君。
   (十五)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令狐小毛。副主任:聂开林。
   (十六)防雷减灾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赵孟。
   (十七)旅游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办。办公室主任:毕叶。
   (十八)崇遵高速公路(桐梓段)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崇遵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队。办公室主任:孙斌。
   (十九)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梁中文。副主任:成绍典。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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