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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国土、财政、统计、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专门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抽专人办公,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县直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加强协作。二是规范调查行为。各乡镇依法开展土地调查,并对调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提供或收集土地信息,坚持实事求是,对依法获取的土地数据和资料,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修改,杜绝借机少报耕地和基本农田现象。县土地调查办人员到乡镇开展调研,收集相关资料。确保数据、图、文的一致性、真实性和确准性。三是搞好宣传发动。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调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整体合力。 四是保障工作成效。 科学制定调查方案,合理设计调查流程,统一标准及底图,并在充分利用已有信息、技术和装备的基础上,广泛应用信息网络等技术手段,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调查水平,巩固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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