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党办发〔2009〕4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和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07〕21号)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遵委办发〔2009〕1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创新我县基层综治和信访工作模式,整合基层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力量,强化基层综治和信访机构职能,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暨信访接待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和村(社区)综治工作站暨信访说事室(以下简称综治信访工作站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桐梓”为目标,以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为平台,以“平安桐梓”建设为载体,以加强综治基层网络建设和信访工作为主线,以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综治、维稳、信访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整合辖区内政法综治资源和信访维稳力量,全面落实打击整治、防范控制、疏导化解、服务管理等各项措施,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综治和信访资源的科学整合,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基层综治办及信访办的组织协调作用和乡镇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信访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合力增强、办事方便、信息灵敏、防控有效、工作落实、群众满意的目标,真正把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建设成社情民意的收集中心、矛盾纠纷的调解中心、群防群治的指挥中心、“两释”人员的帮教中心、普法教育的宣传中心、重点人群的服务中心、和谐稳定的维护中心,为人民群众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形式
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是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综治委和信访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整合乡镇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财政所、人民武装部、民政、人口与计生、城管、工商、国土、安全生产等部门力量,组成的集社会治安、维护稳定、社会管理于一体的协作联动工作平台。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信访接待中心与综治办三块牌子合署办公。综治信访工作中心主任由乡镇党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担任。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维稳、信访、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在所辖乡镇行政、事业干部中抽派,娄山关、楚米、燎原、花秋镇不少于5人,其余乡镇3-5人。
依托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向下延伸至村(社区)设置综治信访工作站室,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站长(主任)由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担任,常务副站长(常务副主任)由村(社区)主任担任,副站长(副主任)由其他在职村(社区)干部担任,成员由村(社区)相关机构人员组成。
四、工作职责
(一)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实行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应急管理联勤、突出问题联治、重点人群联管、基层平安联创,成为基层党委政府抓治安、保稳定的重要抓手。具体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和平安创建的工作方针和工作部署。
2.组织开展辖区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积极参与配合开展专项斗争,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3.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调处化解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问题。
4.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
5.组织指导辖区内村(社区)以及各单位、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工作措施。
6.加强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吸毒人员、“法轮功”分子、村(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帮教管控,开展对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7.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协同做好安全生产监管、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
8.加强检查、督促、指导考核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搞好考评,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二)村(社区)综治信访工作站室由村(社区)党组织或村(社区)民委员会领导,在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村(社区)综治信访工作站室实行治保、调解、重点人群管理、平安创建“四位一体”的工作体制。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综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
2.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有关群众信访事项,协助处置群众性事件。
3.组织开展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机关组织的严打整治活动。
4.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做好情报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5.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信访等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6.做好公共卫生、交通消防、企业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协助处理火灾、事故等突发性事件。
7.完成村(社区)党组织和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职权
(一)案件受理调度权。统一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梳理分派到涉及单位和村(社区)办理和调处。对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相关单位和村(社区)主要领导必须服从综治信访工作中心调度,及时参加统一协调处理,妥善化解矛盾。
(二)案件督促督办权。对于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分流指派的案件和协调形成的调处意见、整治要求,有关村(社区)、职能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并书面报告结果。
(三)应急处置指挥权。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四)“一票否决”建议权。对因综治维稳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单位部门,或者导致政法工作全局部署受到严重影响的单位部门,综治信访工作中心严格按照《桐梓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向县综治委提出建议,实行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
六、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制度建设
(一)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目标,完善措施,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建立信访接待制度,热情服务,耐心解答,迅速办理,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妥善解决。
(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定期排查,分析研判,制定对策,确保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四)建立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制度,定期评估,制定对策,确保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建立治安联防制度,构建网络,健全组织,发挥作用,确保最大限度地压缩犯罪分子的作案空间。
(六)建立领导和责任干部包案制度,包调查,包处理,包落实,包稳定,确保重大案件妥善解决。
(七)建立工作督办制度,适时调度,督促纠偏,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八)建立责任查究制度,明晰职责,强化责任,严格追究,确保增加干部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九)建立结案回访制度,思考周全,耐心细致,心系群众,确保能真正“案结事了”。
(十)建立工作台帐制度,及时登记,分类归档,确保实行规范化管理。
七、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以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管、联创为主要内容的六项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确保综治工作中心高效、有序运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联调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直接到乡镇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进行疏导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综治信访工作中心直接调处或指定有关部门(单位)调处,确保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扩大。
(二)联防机制。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切实加强对集镇专职治安巡防队伍的管理,规范巡防制度,强化巡防责任,创新考核机制,保障工作经费,加大巡防力度;积极推广科技防范手段,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网络,落实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参与区域联防、协防,最大限度地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三)联勤机制。统一组织安排、调配使用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各组成单位及工作人员,落实值班备勤考核制度,并纳入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
(四)联治机制。定期组织摸排、梳理辖区内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的方针,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统一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根据治安形势,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为群众营造好安居乐业、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
(五)联管机制。整合公安、计生人口信息资源,建立“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流动人口信息库,建立健全“以房找人、以房管人、以业控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县、镇(乡)、村(社区)三级人口信息管理网络,进一步加强流动、暂住人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犯罪。切实加强涉毒人员的管理,提高公民的防毒意识,减少毒品的危害。认真做好“两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两释”人员重新犯罪。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预防工作体系,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健康社会环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帮扶救助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预防和化解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心里失衡所带来的系列社会矛盾。
(六)联创机制。围绕平安建设总体目标,按照分类创建、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要求,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建立和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必要的工作保障。综治信访工作中心的工作人员要求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对基层工作熟悉、处理矛盾纠纷能力强。乡镇政法委书记和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必须将主要精力放在综治信访工作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上。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实行集中办公,有相对集中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必须配备到位,同时解决好办公经费,确保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工作正常开展。
(二)强化管理。县综治委对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和村(社区)综治信访工作站室的建立和运行要及时加强指导管理,督促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制定落实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围绕综治(创安)、维稳、信访切实开展工作。
(三)开拓创新。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和村(社区)综治信访工作站室要按照“规范、落实、创新”的总体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广辟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领域,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
(四)严格考核。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和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室今年要全面推开并切实运转。县综治委和信访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将把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和村(社区)综治信访工作站室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各乡镇要在今年六月底前完成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建设任务,八月底前完成村(社区)综治信访工作站室建设任务,并规范运作。对领导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力、保障不到位、职责履行差的乡镇实行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
附: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和村(社区)综治信访工作站室规范化建设标准
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和村(社区)综治信访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
(一)办公场地:设置在群众办事方便的地方,有专门办公用房,有条件的要设置调解室。要求窗明几净,整洁有序。
(二)办公设备:1.办公桌椅;2.文件柜;3.电脑、打印机、传真机。
(三)办公人员:专人专职。娄山关镇、燎原、楚米、花秋镇不少于5人,其他乡镇3-5人。(包括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在内)
(四)办公经费:乡镇财政全额保障,按实际需要拨付。
(五)办公场所布置:1.工作人员上岗牌;2.综治信访文化建设内容(结合本乡镇实际制订);3.有关组织机构、职责职权、制度、运转流程上墙。4.平安创建有关内容上墙(可布置在室外)。
(六)组织机构:根据桐党办发〔2009〕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建立。
(七)职责职权:根据桐党办发〔2009〕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
(八)制度:根据桐党办发〔2009〕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
(九)运转流程:按照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应急管理联勤、突出问题联治、重点人群联管、基层平安联创的机制运转。
1.矛盾纠纷联调。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摸排)--梳理—能办理或化解的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办理化解,不能的分类交办涉及单位限时办理化解—报结。
2.社会治安联防。(1)公安机关:专业治安巡逻;(2)各单位:内部保卫;(3)村(社区)综治工作站:指导群众自防自治;(4)义务治安巡逻。
3.应急管理联勤。值班备勤—接到紧急状况—启动应急预案—调度涉及单位人员—应急处置--报结。
4.突出问题联治。组织各单位进行突出问题摸排—梳理突出问题—确定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督导检查--总结整治成果—报结。
5.重点人群联管。根据地方实际确定各类重点人群—明确涉及的主管单位—明确职责和落实责任—定期督导了解服务管理情况。
6.基层平安联创。明确各类创建内容—制定创建标准—明确创建责任单位—指导和督查—内部验收—申请县市级验收。
(十)平安创建:按照桐综治办〔2009〕1号文件执行。
(十一)档案台帐完善规范:1.各类组织机构及人员档案(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及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室、专业巡逻队及各单位和群众自防自治组织、各类平安创建组织等);2.群众来信来访台帐(登记表、信件或口述材料、交办单位、办理情况等,一宗案件一个卷宗);3.矛盾纠纷调解台帐(登记表、交办单位、调解记录等,一宗案件一个卷宗);4.突出问题整治档案(每月1次社会治安及社会稳定分村抽样调查表、突出问题统计登记、责任单位、整治工作总结等,一个问题一个卷宗);5.应急处置档案(事件情况登记、处置结果等,一个事件一个卷宗);
6.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档案(重点人群分类对象登记、服务管理责任单位、重点人群对象每月一次的动态情况等,一类重点人群一个卷宗);7.各村平安创建情况督查记录(每月1次)。
二、村(社区)综治信访工作站室
(一)办公场地:设置在群众办事方便的地方或村(社区)办公室,要求窗明几净,整洁有序。
(二)办公设备:1.办公桌椅;2.文件柜;3.有条件的可配置电脑、打印机。
(三)办公人员:村(社区)现有干部中调配。
(四)办公经费:在村(社区)办公经费中列支,同时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可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
(五)办公场所布置:1.工作人员上岗牌;2.综治信访文化;3.主要组织机构、职责职权、制度、运转流程上墙;4.平安创建有关内容上墙(可布置在室外)。
(六)组织机构:根据桐党办发〔2009〕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
(七)职责职权:职责根据桐党办发〔2009〕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权由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明确。
(八)制度:由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指导制定。
(九)运转流程:由乡镇综治信访工作中心指导制定。在职村(社区)干部分片负责治保、调解、重点人群管理、平安创建“四位一体”的工作。
(十)档案台帐完善规范。1.各类组织机构及人员档案(村社区综治信访工作站室、群众自防自治组织、各类平安创建组织等);2.矛盾纠纷调解台帐(登记表、调解人、调解记录等,一宗案件一个卷宗);3.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档案(重点人群分类对象登记、服务管理责任人、重点人群对象每月一次的动态情况等,一类重点人群一个卷宗);4.情报信息收集报送台帐;5.各创建点平安创建情况督查记录(每月1次);6.综治特派员、联系民警、法律援助员工作日志(每周1次到村到点开展工作);7.平安创建点上平安家庭前三名群众评比表(每季度1次)。
中共桐梓县委办公室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