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监局信息公开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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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桐梓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网站地址: www.zyfda.gov.cn 。指定地点: 娄山关镇河滨北路 ,公开时间: 及时 ,联系电话:0852---6663355 。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 办公室,地址 娄山关镇河滨北路 ,联系电话: 0852---6663355 。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桐梓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有效证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桐梓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地点,当场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与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桐梓县监察局投诉。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电话: ,传真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接待投诉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桐梓县监察局投诉电话: ,传真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接待投诉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桐梓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年第 号
桐梓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非政府信息告知书 ( )第 号—非信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受理了您(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参见受理回执 ( )第 号。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条所指的政府信息的范畴。 特此告知。 ( 公 章 )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界定应当把握以下几点。首先,应当是政府机关掌握的;其次,必须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关,纯粹属于政府机关内部的事务不在政府信息的范畴之内;最后,必须附着在一定载体上,没有载体的信息或者需要加工的信息不在政府信息公开范畴之内。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第 号—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见受理回执 ( )第 号。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将于 年 月 日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政府信息: □纸质□电子邮件□光盘□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 特此告知。 ( 公 章 )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 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或者实际情况,在“□”内打钩选择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形式方式; 2、完整填写办理缴费手续处所的地址(以下同); 3、如果提供政府信息不产生费用,则将有关收费的内容从告知书中删去(以下同) 桐梓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 )第 号—部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见受理回执 ( )第 号。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的 可以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部分政府信息: □纸质□电子邮件□光盘□磁盘 □其他形式,具体为 。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 另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的 部分内容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条的规定,本单位对该部分信息不予公开。 □属于国家机密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为 。 特此告知。 ( 公 章 )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或者实际情况,在“□”内打钩选择政府信息提供形式方式; 2、在“□”内打钩选择部分公开的原因,并在“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后的横线上填写其他法律、法规的完整名称和具体适用条款的标号。 桐梓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 )第 号—不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见受理回执 ( )第 号。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属于国家秘密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 □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 □有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为 。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条,对于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公 章 ) 年 月 日 桐梓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非本单位掌握政府信息告知书 ( )第 号—非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见受理回执 ( )第 号。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的掌握范围,建议您向 咨询,联系方式为 。 特此告知。 ( 公 章 ) 年 月 日
政府机关能够确定信息掌握机关的,则完整填写掌握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反之,则划去。 桐梓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 )第 号—不存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受理了您(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回执 ( )第 号。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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