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桐梓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进行评估。
2021年11月29日
附 件:
桐梓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
组织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桐梓县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 |
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桐梓县林业局 |
2021年2月 |
2 |
桐梓县供水价格调整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桐梓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1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