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桐梓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进行评估。
附件:桐梓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
附 件
桐梓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
组织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1 |
《全县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认定和补偿标准办法》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4.11 |
2 |
《桐梓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4.6 |
3 |
桐梓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