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山关街道办事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29 15:19 字体:[]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娄山关街道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桐梓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工作方案(2021—2025年)》。现将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依法行政

1.强化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法治就是抓稳定”的理念,把守法用法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方式,把法治理念贯穿于民生工作始终,进一步提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融入社会发展大局,形成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各部门、各村(社区)分工协作,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真正把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制定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将依法办事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事项和个人述职报告事项,全年通过党工委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9次,提升班子成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利用周三干部集中学习会,对财务、税收、农村宅基地审批、安全生产、保密条款、公职人员禁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学习11次,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均通过“法宣在线”考试,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3.强化政府职能。一是及时调整权责清单。调整《娄山关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并组织街道具有行政执法权力的部门集中学习贯彻落实。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在大厅设立政务服务窗口,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达95%以上;12345热线办结率100%,满意率99.94%。三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娄山关街道2023年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积极强化“贵人服务·桐心为民”品牌。同时制定“贵人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确保全街道干部职工参与贵人服务,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包保,将企业满意度作为考核指标。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由司法所牵头,各村(社区)参与,法律顾问坐诊的形式,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品牌,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40余次。四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桐梓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认真贯彻《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进一步规范做法。六是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依法依规界定失信行为,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二)健全制度体系,提升执政水平

1.加强制度建设,从严依规治党。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决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是优化监督体系。构建系统性事务监督监管机制,明确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回头看”,保障权力规范高效运作;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工作透明度,提高治理能力,全年在桐梓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上公开政策文件8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2条。三是健全用人制度。秉持任人唯贤原则,以事业发展为标准衡量干部。高度关注干部法治素养,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并举,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40余次,发现问题17个,已全面督促提醒整改。

2.规范决策流程,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三重一大”“一把手”末位发言等议事制度,街道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均通过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共召开会议45次。二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管理,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三是充分发挥街道法律顾问作用,强化风险评估,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由司法所和街道法律顾问结合民法典对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进行审查,保障合法性审查率达100%,促进决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

3.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未成年人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应急管理办、文旅办、城建中心、农服中心等具有行政执法权力的部门积极作为,在辖区内形成行政执法强大威慑力。二是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三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全面完成新版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我街道已获得行政执法证工作人员4人,今年拟申请8人。四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今年以来开展以案释法和违法警示教育活动110余次。

4.健全应急体系,提升依法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相应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机制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有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条不紊。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街道、村(社区)两级协调联动。开展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实现全街道2村9社区全覆盖,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服从依法作出的应急管理措施。

(三)筑牢法治防线,夯实治理根基

一是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广泛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鞍山社区、工农社区已成功申报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级民主。目前,我街道共有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3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巩固率100%。全面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好“法律明白人”在矛盾纠纷调解、政策法律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目前共培养“法律明白人”54人,并全部完成上墙公示。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成立了街道、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确保一村(社区)一调解室;充分发挥“金富调解室”作用,全年排查矛盾纠纷1104件,成功化解972件。三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机制建设,强化“民转刑”隐患和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2023年法院委派案件510件,调解成功170件;自主立案160件,成功化解160件,调解成功率100%。四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县法院联动,推行行政败诉一案一整改工作。将“两降一升”纳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全年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0件(其中:败诉1件、诉前调解撤诉3件、审理过程中2件、胜诉4件),领导出庭率100%。

(四)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群众法治大培训”活动,邀请专业讲师开展各类法治讲座、宣传活动110余次,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覆盖干部群众30000余人次。二是广泛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全年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行政执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17次,进一步推动形成全民学法、全民懂法、全民守法的良好局面。三是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法治建设短视频和文章,进一步增强群众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还有差距,普法宣传形式不够灵活多样。在学习中较多地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规章制度等,对内容理解不够深入,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效果不够明显;“八五”普法活动内容和形式不够多样,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淡薄,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不强;班子对法律法规掌握程度不深,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不足,导致发生一件行政败诉案件。三是法治建设队伍能力不够过硬。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党员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之基,深切体悟蕴含其中的强大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实践力量。

2.切实改进政府工作方式。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督促办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广泛推广智慧调解,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做好司法确认工作。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围绕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程序违法等问题,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二是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统筹督察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培训与自学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以促进全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督导行政机关公正文明执法。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法治督察,进一步提高全街道执法水平。

4.抓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采取新闻媒体等媒介,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和基本知识,特别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提高行政复议制度的知晓率,努力营造人民群众自觉运用行政复议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化解行政争议的良好氛围。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提高审理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听取当事人意见及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指导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听证及调解等制度。三是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委托法律顾问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四是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行政机关收到行政诉讼案件时要及时报备,司法部门及时提醒,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定义务,要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做到“既出庭,又出声”。

5.抓好示范创建各项工作落实。

全面对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要求,加强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