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4-01 10:05 字体:[小中大]

202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核心任务,紧密围绕财政局工作重心,全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为构建法治财政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有效强化法治思维。一是深化理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共计8次。班子成员人手一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集体学习之余充分自学,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落实普法责任,持续加大财政普法力度。深入执行“八五”普法规划,严格遵守“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列入学习计划,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培训会等线下方式和学习强国、贵州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强化干部日常学法,鼓励干部职工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普法教育常态化、规范化,提升法治意识。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提升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按照财政普法与财政管理相结合,与财政制度建设相结合,与提高业务水平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积极组织干部参加省市开展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更新知识、拓宽视野、创新思维、增长才干,为财政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履职责任担当。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法治责任。坚持“法治财政”建设主线,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行政纳入财政工作全局统筹推进。强化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股室各司其职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着力提升财政执法人员素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保障行政执法能力,财政干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后持证上岗、双人办案,执法人员通过线上学习、线下培训、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不断增加法律知识,提升执法能力。将法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坚持依法行政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以法治引领构建规范高效财政管理体系。二是强化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财政干部执法监督行为,要求各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确保执法工作公开、公正。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和内控制度建设等检查工作,2025年以来共依法办理行政许可3件,开展行政检查15次。三是协同监督筑基,筑牢资金安全法治屏障。深化财会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筑牢资金安全。建立健全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财政监督体系,强化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实现财政资金支付全流程监控。开展财会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对26家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移送县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3条,收回违纪资金35.45万元。

(三)注重源头治理,健全财政法治体系。一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报司法部门前置性审核。二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对于重大资金安排坚持部门会商和充分论证,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各股室负责所起草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市场主体合法权利。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照执法依据、执法权限,结合“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对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流程、被检查单位名单、执法结果等信息,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示,行政执法更加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短缺,法治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二是财政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缺乏灵活性和前瞻性,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建设,夯实法治基石。持续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使命。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建立培养机制,打造法治队伍。坚持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各种风险和矛盾的政治自觉,着眼于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养,用好各种培训机会,通过干部大会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提升政策法规学习能力,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

(三)提高普法水平,营造浓厚氛围。做好针对性普法,提高普法质量。紧扣“财政惠民政策”“减税降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等主题,做好进入企业、园区进行财政政策宣传解读,同时加大下沉社区、乡镇(街道)对群众普法宣传的力度。

(四)强化法治约束,规范行政行为。在依法行政上,深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将科学民主决策程序贯穿始终。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合法性审核,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加强财会监督检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广泛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稳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