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对县政协十五届桐梓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7-31 15:45 字体:[]

申燕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发挥森林资源优势推进木材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24年,是我县全面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的第四年。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切实抓好“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黔林资函〔2021〕37号)相关要求,我县林业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森林采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按照采伐管理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加强伐前、伐中、现场监管、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确保了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木材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至2024年底,全面结束了采伐工作。“十四五”期间省局每年下达我县采伐限额蓄积 92360 立方米,其中集体林采伐蓄积 86470立方米,国有林采伐蓄积5890 立方米。2024年度共完成木材生产计划31852.4590立方米。其中国有完成1400.65立方米,集体完成30451.809立方米。各编限单位的采伐类型、森林资源、林种等各分项控制指标都控制在限额计划之内。

我县森林采伐特别是人工商品材采伐,紧紧围绕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目标,坚持生态优先,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林产业发展,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兼顾为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非商品材和商品材采伐对象、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指标。在实施采伐对象时,把采伐与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资源质量,采伐与助农增收结合起来,保证采伐优先用于农村、林农及抚育间伐。在实施采伐计划时,按照规定申报,严格审核把关。

我县今年申报森林康养规划编制项目经费80万元用于编制规划,编制了《桐梓全域森林康养规划(2025—2035年)》,已通过省级评审,现正在修订完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