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显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申报燎原、楚米撤镇设街道办事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设立镇标准和贵州省设立街道标准的通知》(黔府函〔2022〕205号)等相关规定,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必须变更时,应当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由涉及乡镇充分征求意见论证后提出申请,逐级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