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13 11:31 字体:[]

兹有我单位冯沛淼同志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执法证编号24020790216,有效期至2025年9月1日,现声明作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持该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851-26831005。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犯罪活动的,司法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松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