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位于桐梓县北门棚户区改造规划2号地块(学府城)项目征收范围内的第5、6、7栋被征收房屋(20户)已经全部完成签约,本府决定实施被征收房屋的搬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对象:详见《北门棚户区改造规划2号地块(学府城)项目第六批次被征收房屋搬迁对象一览表》。
二、补偿安置协议生效:搬迁对象与征收部门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自本公告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搬迁期限:2025年5月15日前。
四、补偿款的支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请被征收人自行到学府城棚改指挥部领取《补偿安置协议》,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用于补偿安置协议结算资金支付工作。
五、房屋移交:请各搬迁对象自行在搬迁期限内完成被征收房屋的搬迁工作,并将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和入户钥匙交到委托征收实施单位桐梓县人民政府海校街道办事处(学府城棚改指挥部),办理《房屋征收移交证明》,履行被征收房屋移交和注销手续。
六、过渡费起始计发日期:被征收房屋的移交日期即为过渡费起始计发日期,因搬迁对象未能及时移交被征收房屋造成过渡费损失的,由被征收人自行负责。
七、禁止行为:搬迁对象应确保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现状,不得擅自拆除。否则,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搬迁对象自行负责。
八、其他事项:搬迁对象未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搬迁、交付被征收房屋的,本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北门棚户区改造规划2号地块(学府城)项目第六批次被征收房屋搬迁对象一览表
2025年4月30日
附 件
北门棚户区改造规划2号地块(学府城)项目第六批次被征收房屋搬迁对象一览表
序号 |
被征收人 |
补偿安置协议编号 |
1 |
杨治敏 |
XFC-1819 |
2 |
季昌槐 |
XFC-1820 |
3 |
娄必艾 |
XFC-1821 |
4 |
伍庆群 |
XFC-1822 |
5 |
娄桃林 |
XFC-1823 |
6 |
唐锋 |
XFC-1825 |
7 |
罗玉池 |
XFC-1826 |
8 |
李永会 |
XFC-1827 |
9 |
何平等 |
XFC-1828 |
10 |
张基万 |
XFC-1829 |
11 |
娄桐生 |
XFC-1830 |
12 |
王刚 |
XFC-1831 |
13 |
令狐绍勇 |
XFC-1832 |
14 |
卢生祥 |
XFC-1833 |
15 |
张绍富 |
XFC-1834 |
16 |
令狐荣明 |
XFC-1835 |
17 |
王建友 |
XFC-1836 |
18 |
王艳萍 |
XFC-1824 |
19 |
王运辉 |
XFC-1837 |
20 |
任万友 |
XFC-1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