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红十字会2025年
财务收支及专项基金审计报告
乾元嘉弘专审[2026]021号
附:
1.审计报告正文
2.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3.2025年度业务活动表
4.2025年收入明细表
5.2025年支出明细表
6.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7.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桐梓县红十字会
2025年度
财务收支及专项基金审计报告
乾元嘉弘专审(2026)021号
桐梓县红十字会:
我们接受贵单位委托,对贵单位2025年度财务收支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是贵单位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程序的基础上,对贵单位2025年度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发表审计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贵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询问相关人员、查阅项目资料、检查会计凭证、重新计算等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桐梓县红十字会于2024年11月07日取得由中共桐梓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负责人:谢德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520322517621053M;机构性质:群众团体;住所:桐梓县娄山关街道长征社区西城巷23号;业务范围:(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红十字会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工作。(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3)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4)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5)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6)加强红十字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新组织,发展新会员和志愿者;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红十字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7)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培养青少年人道主义意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8)发展与各地红十字会之间的友好交往,开展人道领域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9)依照国家红十字会的基本原则开展工作。(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贵单位设置办公室、业务股等2个职能部门,人员配备到位。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共计5人。
3.会计政策选用及资产、财务监管情况
财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监管机构为桐梓县民政局。
二、审计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5.《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8.《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
9.桐梓县红十字会提供的财务资料及其他资料。
三、财务及收支情况
根据贵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收支情况如下:
1.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贵单位资产总额1,847,334.33 元,全部为货币资金1,847,334.33元、负债总额5,175.00元;应付款项5,175.00元、净资产总额1,842,159.33元。
2.收支情况
2025年度,贵单位收入总额为4,080,524.35元,其中:捐赠收入4,052,664.24元,会费收入26,415.38元、其他收入1,444.73元;支出总额2,305,202.73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2,301,440.23元,管理费用1,762.50元,其他费用2,000.00元,收支净额为1,775,321.62元。
3.专项公益基金
2025年4月30日贵会与桐梓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设立了“桐梓县红十字会关心下一代公益基金”(以下简称“公益基金”),2025年公益基金捐赠收入427000.00元,拨付实施关心下一代公益项目资金支出356,164.00元,公益基金结余资金70,836.00元。(此基金含在捐赠收支内)
四、审计结论
经审计,桐梓县红十字会2025年度接收捐赠收支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审计建议
针对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建议结合贵单位实际情况,对业务活动关键控制点进行梳理,按照申请、决策、执行、监督环节进行分工,做到职责范围和权限明确、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确保业务关键控制点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以便达到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针对捐赠收入和支出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捐赠资金使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依据充分。
针对财务核算情况,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规定健全账簿设置、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规范核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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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乾元嘉弘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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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