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遵义县仙人山风电场项目(桐梓县境内)用地建设步伐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开展遵义县仙人山风电场项目(桐梓县境内)用地征收土地工作。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遵义县仙人山风电场项目(桐梓县境内)用地征收范围为桐梓县官仓镇人民村、小河村,征收具体范围以预征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二、土地现状
遵义县仙人山风电场项目(桐梓县境内)用地征收土地总面积0.2218公顷,其中,农用地0.2218公顷(均为草地)。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拟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遵府发〔2023〕12号)文件规定执行,涉及1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农作物青苗补偿费按照1830元/亩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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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范围 |
征地类型 |
补偿标准(元/亩)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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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地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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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仓镇 |
农用地 |
耕地 |
39230 |
其中:60%为安置补偿费、40%为土地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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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以外农用地 |
270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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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地 |
建设用地 |
223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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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 |
7454 |
全部为土地补偿费 | ||
上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低于申请征收土地批复时点标准的,按照申请征收土地批复时点规定标准执行。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安置对象: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二)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三)社会保障
社保资金由桐梓县人民政府按照农用地15000元/亩、建设用地15000元/亩、未利用地3800元/亩标准缴纳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户,统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1〕26号)相关规定,依法享受失地农民社保补助。
六、提出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公告内容与征地相关事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七、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