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1218103 | 成文日期 | 2025-09-02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5-09-03 |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 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县直医疗机构:
《关于深入推进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日
关于深入推进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3〕20号)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遵府办函〔2024〕10号)文件精神,为实质性推进我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医共体)建设,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提升县域内医疗卫生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的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进一步完善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和高效运行机制,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上下贯通、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让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5年底,围绕县域医共体“六统一”要求,医共体内部和县域医共体之间实现运行高效、服务延续、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发展格局。力争全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80%以上,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国家平均水平。
到2030年底,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明显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有序就医格局全面形成,医共体改革取得突出成效。
二、实施范围
县级两个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单位分别为桐梓县人民医院和桐梓县中医医院。
(一)桐梓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共18家):桐梓县人民医院、桐梓县妇幼保健院、桐梓县松坎镇卫生院、桐梓县水坝塘镇卫生院、桐梓县狮溪镇卫生院、桐梓县新站镇卫生院、桐梓县娄山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桐梓县燎原镇卫生院、桐梓县芭蕉镇卫生院、桐梓县羊磴镇卫生院、桐梓县坡渡镇卫生院、桐梓县尧龙山镇卫生院、桐梓县木瓜镇卫生院、桐梓县黄莲乡卫生院、桐梓县小水乡卫生院、桐梓县夜郎镇卫生院、桐梓县大河镇卫生院、桐梓县九坝镇卫生院以及辖区内村(社区)卫生室。
(二)桐梓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共10家):桐梓县中医医院、桐梓县花秋镇卫生院、桐梓县海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桐梓县容光镇卫生院、桐梓县风水镇卫生院、桐梓县高桥镇卫生院、桐梓县官仓镇卫生院、桐梓县马鬃苗族乡卫生院、桐梓县茅石镇卫生院、桐梓县楚米镇卫生院以及辖区内村(社区)卫生室。
三、重点工作
(一)健全医共体管理制度
1.完善医共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厘清医共体建设权责利关系,完善政府办医、行业监管、医共体运行三张权责清单。县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商制度,决策医共体建设的规划布局、政策制定、投入保障、人事安排、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认真履行权责事项。加强医共体党组织建设,理顺行政领导班子与党委议事决策程序,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不断完善医共体建设权责清单和章程。
2.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县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对医共体牵头单位每年履职和医共体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县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建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与动态调整机制,与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打包付费、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免、奖惩和牵头医院院长(书记)年薪等挂钩。
3.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将原由县卫生健康局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中心统一核算的会计工作分别移交两家牵头医院统一核算。县卫生健康局只承担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工资、工资晋升、奖励性绩效等发放工作。同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村医补助等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执行。
4.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付费改革。根据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工作安排,在2025年全面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医保基金按医共体牵头医院及医共体单位相关要素进行总额付费,有效落实总额付费和DIP支付方式改革。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对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合理分配,医保政策落实,次均费用、患者外出就诊、基层就诊率、县域内基金合理支出、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等方面的考核。完善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县域医共体业务收入,按照国家和省“两个允许”等政策执行用于人员奖励、医防融合、健康管理、诊疗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
(二)健全紧密型运行模式
5.完善“六统一”运行机制。
(1)统一行政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内设立一体化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医共体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和内部分配等机制,对成员单位人员等实行一体化管理。成员单位原单位性质、政府投入、优惠政策等保持不变。
(2)统一人员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内设立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优化医共体内薪酬结构,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医共体内人员由牵头医院按规定统一招聘、培训、考核、使用及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在医共体内多点执业无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鼓励医共体内人才双向流动,建立人才下沉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人才下沉积极性,加强成员单位人才培养,优先保障成员单位用人需求。
(3)统一业务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内设立运行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医疗、公共卫生、检查检验、护理、院感管理等业务的统一管理,执行统一业务标准,加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推动医防融合,成员单位中有确需转诊的患者,由牵头医院为其优先提供服务,患者在牵头医院治疗后需转至成员单位的,由牵头医院原诊治医生跟踪指导后续治疗,成员单位可使用患者后续治疗必需药物。
(4)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内设财务管理中心,成员单位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牵头医院负责成员单位财务的统一管理,制定内部预算,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加强对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内部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配合医保部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同时根据《桐梓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桐人社通〔2019〕155号),制定医共体成员单位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每月对收支进行核算,统筹乡镇间绩效水平并及时发放绩效奖。医共体成员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报牵头医院审定,牵头医院按规定审批。成员单位对本单位财务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探索建立医共体总会计师制度,规范做好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卫生院和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医疗设备、物资采购等均由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
(5)统一药械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内设立药械管理中心,负责药械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等工作,医共体内统一药品管理、用药范围、带量采购、集中配送和药款支付。推动成员单位与牵头医院用药目录衔接统一、处方自由流动,推行长期处方。支持牵头医院在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自行议价。逐渐在医共体内实现药械统一集中采购。在获得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院内制剂可在医共体内调剂使用。建立中心药房和医共体总药师制度,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探索建立审方中心。
(6)统一绩效考核。医共体牵头医院内设立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健全内部运行绩效评价考核制度,落实县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考核要求,建立长效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医共体内部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内部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薪酬分配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医共体不得向各成员单位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指标挂钩。
(三)完善一体化服务机制
6.完善整合共建机制。紧扣“县级带中心、中心带一般”“突出中心、梯次发展”的改革思路,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县域医疗次中心--一般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延伸服务点--村卫生室”梯次带动模式,在县域2个医共体内,加快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推动构建县域五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7.完善医疗服务机制。加强牵头医院临床专科、现代化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优质资源下沉,牵头医院每年下沉一定比例医务人员到成员单位工作,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同时,将村级健康管理员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最大限度争取医保基金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度,加大对村级的巡诊派驻力度。其中下派到每个县域医疗次中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半年。建立医共体内县、乡、村三级疾病诊疗目录,制定完善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加强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乡镇卫生院开设1个标准中医馆和1个临床特色专科,逐步实现从“1+1”模式向“1+N”模式拓展。将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管理,有条件的可将公办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延伸医疗服务点。村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2025年底,力争松坎镇卫生院,花秋镇卫生院2个县域医疗次中心达到乡镇二级综合医院服务内涵,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力明显提升,乡镇卫生院分院运行正常。力争将狮溪镇卫生院和水坝塘镇卫生院纳入省级财政支持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到2030年底,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建成1个临床特色科室。
8.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机制。制定完善医共体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做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探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打包给医共体统筹使用,探索医共体内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等方式,县级医疗机构巡回医疗车配置等,提高群众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9.促进医防协同。建立健全医共体与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的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医共体单位设立健康管理员联系制度,以村为单位,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村级人口主任、村医和卫生院医务人员组建为签约团队,划分网格,定期上门,服务做到全覆盖。划分完善医共体内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机制,落实“六个拓展”(全科向专科拓展、基层医疗机构向二三级医院拓展、公立医疗机构向民营医疗机构拓展、团队签约向医生个人签约拓展、固定一年签约周期向灵活签约周期拓展、管慢性病向慢性病与传染病共管拓展)要求,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医共体慢病防治能力。建立医疗处方和健康处方“双处方”制度,对区域内重点人群实行分色分级分类管理。积极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宣传,让群众少生病、晚生病,有需求的能在第一时间联系到家庭医生,积极引导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10.推动资源共享。依托牵头医院,推进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统一调配使用床位、号源和设备等资源,提高使用效率,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同质化。推进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建设县域中心药房,建立短缺药登记和配送制度,解决镇村居民用药问题,成立医疗救治转诊中心。
11.加强信息化支撑。加强医共体内医疗、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深化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分级诊疗和医防数据融合应用。加快推动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设,构建全县统一规范的医共体监测管理信息标准,综合汇集县域内医疗卫生数据资源,强化医共体及县域医疗次中心监测评价。推进村卫生室综合信息系统管理应用提质升级。
(四)完善医共体支持政策
12.优化人事管理制度。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由牵头医院提名推荐,县卫生健康局党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其中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副院长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向县委推荐。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牵头医院可统筹辖区医疗次中心覆盖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间可相互帮扶使用,在原单位职称评聘享有优先权。
13.优化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鼓励实行医共体内薪酬总量管理。提升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工资水平,单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全科医生本人基本工资的10%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项目单列管理,逐步使其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四、强化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推动。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医共体建设事宜,对医共体建设情况进行监测调度和绩效评价。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指导和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医保局加强数据互联互通,每月反馈医保资金的运行使用情况。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投入保障。各责任单位要落实政府办医职责,推动落实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人民群众卫生健康需求,逐步加大政府对卫生健康投入力度,夯实县域医共体建设基础。
(三)强化监测调度。县卫生健康局要发挥总牵头作用,明确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督促指导,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要按照紧密型、同质化、控费用、促分工、保健康的发展要求,突出乡村诊疗量占比持续提升结果导向,健全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监测评价,加强数据分析和共享,及时优化调整政策措施。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选树重点培育对象,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宣传进展成效和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引导,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