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梓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桐府办函〔202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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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布时间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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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梓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桐府办函〔2023〕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部门:

《桐梓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桐梓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贵州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围绕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遵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桐梓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工作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桐梓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推动政府机构职能协调高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改革准备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推动健全政府有效统筹协调、政府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的体制机制,更好的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2.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按要求归集和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破除各类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及隐形壁垒。(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3.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遵义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化水平,保障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定,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4.强化“贵人服务·桐心为民”品牌建设。迎接《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评估,探索建立以企业获得感为导向的营商环境制度。(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5.加强科技管理制度建设。推进科技管理“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三分离。健全推动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制度机制,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县科技与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6.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实施《贵州省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层设立使用权,促进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强化依法治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桐梓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7.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遵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切实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合格率达100%。加强对乡镇(街道)以及县直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三、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制度,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8.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每年定期公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承办部门建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系列配套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重大行政决策100%开展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9.强化风险评估防范。认真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要采取座谈咨询、问卷调查、数据分析、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开展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法定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10.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11.强化决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支持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党委(党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纳入党委巡察内容。(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1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和考核机制,巩固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效,探索法律顾问专人服务、专项服务、分领域服务、团队服务等形式,破解“聘而不用、顾而不问”问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方面的作用,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更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四、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划转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管部门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分工和案件移送。应急、自然资源等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局队合一”执法机制,乡镇(街道)要理清与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的职能职责,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巩固我县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统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科技与商务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1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贵州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公安局和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执法规范化示范创建。召开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做法。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贯彻落实轻微违法案件“首违不罚”,坚持开展柔性执法,加强指导性、引导性执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现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建立。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执法单位)

15.加强行政执法与监督。聚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劳动保障、网络传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开展长江禁渔、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侵犯农作物品种权、私屠滥宰等专项治理,及时公布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森林督查执法专项行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桐梓分局、县应急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执法部门)

16.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犯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防控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坚决遏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及政策法规,进一步理清部门和乡镇(街道)监管和处罚职责,切实加强违法建设整治,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7.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保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强化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持续推进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建设,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加强县乡村三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管理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

18.依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深化煤矿、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旅游、生态环境、工贸、森林草原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桐梓分局、县林业局等执法部门)

19.规范慈善活动。认真实施《贵州省慈善条例》,依法维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六、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医疗纠纷、社会保障、劳资债务、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桐梓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技与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

2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抓好《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贯彻落实,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配备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任务,全面实现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100%配备目标。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积极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切实加强诉源治理,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22.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落实《贵州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贵州省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审查要点与审查标准》《贵州省土地批复类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与审查标准》,落实省市《行政复议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应配套机制,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有关部门)

23.持续推进“两降一升”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两降一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桐法委﹝2022﹞1号),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全县行政诉讼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被诉行政机关要加强诉前、诉中沟通协调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针对行政应诉开展精准培训、个案指导,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加强行政诉讼工作统筹调度,严格工作举措,强化督促整改和问责,切实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确保全县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值。(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县司法局)

24.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持续提升热线平台和网络的公众使用率和知晓率。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23年底前全县50%的司法所完成规范化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加强学校法治建设。认真落实《遵义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桐梓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意见》《桐梓县法治副校长工作考核方案》,加强法治副校长聘任和考核,重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七、加强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2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发挥日常监督作用。聚焦食品药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加大案卷评查、随机抽查、实地检查力度。(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27.加强审计监督。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各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产收支情况审计,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促进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28.加强财会监督。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探索建立协同监督专家库,大力推进财政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数据采集机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9.发挥司法监督作用。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落实率、按时回复率达100%。(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八、加强科技保障,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30.加强征信体系建设。落实《关于加快推动覆盖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服务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提升企业融资便利性。(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人行桐梓支行、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31.完善提升“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汇聚非涉密监管业务数据,构建“一网统管”体系,推进部门自建监管系统与“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融通和数据共享,推动一批高频监管应用场景落地应用,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科技与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32.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健全政务服务规范办件管理制度,破解政务服务“体外循环”、线上线下“两张皮”等问题。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水平,推进热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科技与商务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九、加强组织保障,推动任务落实

33.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研讨,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强化转化运用,推动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开展执法人员全战线全覆盖轮训。(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34.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学习宣传和5月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民法典宣传,持续开展推进民法典实施成效作为衡量各级行政机关履行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加强指导、监测,切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35.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督察及整改工作。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实施办法》,认真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迎接《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桐梓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本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