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446038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5-03-28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梓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桐梓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
《桐梓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桐梓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广大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进一步破解农村供水工程管护难题,系统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体制机制,补齐农村供水保障运行管护短板。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护,保障工程长久稳定运行,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农村供水工程保障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持续稳定达标。2025年全县规模化率达61.71%、自来水普及率达95%,落实农村饮水水质自检和巡检工程,提高农村饮水管理水平,选优专业供水企业对县域供水全盘管理,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实现县域统管。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水务局要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三级包保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将农村群众用水需求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二)持续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要重点围绕“用水现状”“工程运行”“工程管护”“《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宣传贯彻”四个方面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供水保障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务必做到“农村群众不漏一户,供水工程不漏一处”。县水务局要动态做好排查整治指导工作,确保整治成效。
(三)健全管护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制度。对于覆盖100人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要推选能胜任岗位的管水员并公开信息,要明确水费计价和收取方式;对于供水规模利用率较低的工程,可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并充分征求农村居民意见,创新水费收缴方式,便于用水户便捷缴费,提高水费收缴率。
(四)加大舆情处置。要畅通饮水问题反馈和处置“两条通道”,提高农村供水服务质量。一是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桐梓县供水服务卡》(模板)重新制作张贴,确保逐户张贴到位。二是在收到群众反馈水质差、水源不稳定等问题时,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安排专人核实处置,确保第一时间解决。针对群众通过信访、投诉、抖音、12345等渠道反映的涉水问题,要认真做好登记,第一时间安排专人现场核实处置,并适时开展回访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用水满意度。
(五)强化水质提升。一是市生态环境局桐梓分局负责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县水务局负责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按照相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开展水源地监测工作,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二是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大水质监测力度,负责城乡饮用水水质抽检和巡检工作,在巡检过程中,规模化供水工程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等相关规定执行,千人供水工程出厂水和末梢水每年至少抽检1次,百人供水工程末梢水每3年至少抽检1次,分散式饮水工程每5年至少抽检1次,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达标。三是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县内水源地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制止养殖、农业生产等面源污染排向河流、水库和饮水水源水域等行为。四是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消毒设施设备管理力度,确保正常运行,督促运行管理单位完成自检,其中千人饮水工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每年至少1次,百人供水工程出厂水、末梢水每年至少自检1次,分散式饮水工程可参照百人饮水工程开展自检,对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合格。
(六)加强管水员培训。一是县水务局要统筹做好全县镇级管水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村级管水员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二是培训要注重实操,有效提升管水员实际动手能力。三是要定期向管水员宣传教育,引导管水员重视省水利厅电话抽查,认真如实回答相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饮水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确保履职尽责。
(七)落实应急措施。在枯水季节,各乡镇(街道)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要提前制定农村供水保障应急预案并及时启动,因地制宜采取延伸管网、新增水源点、分时分片保供、抽水提水、送水拉水等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针对冬季低温凝冻期间,要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八)加大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加大对《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的宣传力度,让条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农村供水“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受益者”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向村民宣传供水工程使用和维护的基本常识,大力普及饮水卫生知识;要引导和改变农民的传统用水方式,树立水商品消费观,切实扭转丰水期喝“免费水”、枯水期喝“投诉水”的惯性思维。
(九)强化示范引领。以农村群众长期稳定饮用放心水为目标,狠抓工程运行管护工作。2025年要组织召开一次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现场观摩会,挑选1-2个管护较好和管护较差的供水工程 ,组织各乡镇(街道)现场观摩,总结交流管护先进经验,树立优秀典型。
(十)推进县域统管。县水务局要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如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要督促统管主体全面加强从水源、水厂、水质、管网到用户的全链条、各环节管理服务,统一管理维护、供水质量、运营服务等标准要求;要建立运行管理和维修抢修专业队伍,对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护。
(十一)强化水费收缴。合理制定水价并足额收取水费是保障农村饮水工程长期持续运行的基础,各乡镇(街道)对于集中式供水工程要建立合理水价和水费收缴机制,避免工程缺乏运行维护经费无法正常运行;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农水〔2020〕120号)要求,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要达95%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各乡镇(街道)农村供水保障的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狠抓贯彻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省级财政适当补助、市县财政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原则,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投入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县级财政要预算维修养护资金,用于补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
(三)从严监督考核。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过程管控,持续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开展监督检查,将农村供水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桐梓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推动工作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