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梓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16 15:25 字体:[]
索引号 000014349/2025-538654 成文日期 2025-04-15
文号 发布时间 2025-04-16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梓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桐梓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桐梓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89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 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际种植地块,以实际种植的面积为补贴依据。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以大田实际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以下情形不予补贴:

1.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

2.已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

3.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

4.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5.抛荒一年(上年10月至当年9月)以上的耕地,取消2025年补贴资格。

(三)补贴标准。水稻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2、3+2、4+2)模式110元/亩,其他50元/亩。经果林间(套)作粮油或蔬菜等可补贴作物的耕地,补贴面积折净计算。种植油菜(以2025年为收获季)的耕地,在以上补贴标准基础上每亩增加10元(本年度种植水稻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耕地除外)。所有地块每年只补贴一次。

(四)补贴程序。村(社)逐户进行面积统计、核实、公示、申报,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抽查、核实、公示、申报,县级开展抽查核实通过后,通过“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直接发放到户。

二、进度安排

(一)政策宣传(4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手册、宣传栏、召开村组干部会、群众会、院坝会、大喇叭、进村入户等方式,将政策宣传到户,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充分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为落实补贴政策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镇村统计、核实、公示、申报(4月21日-6月25日)。村(社)逐户进行面积核实统计,村(组)公示7个以上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附件1,经农户、统计员、经办人、村(社)支部书记、挂村(社)领导等签字确认,加盖村(社)委员会公章后,将纸质资料和电子版资料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结合土地确权面积、三调面积、“五种不予补贴情形”、实地测量、或其他既定准确面积等方式,对村级申报的数据进行抽查核实。每村(社)抽查种植主体数不得低于10户,对20亩以上的大户开展全面核查,确保数据无误后,填写附件2、附件3、附件4,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后,将附件2、附件3经乡镇(街道)经办人、农业农村综合(社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政府(办事处)公章后,将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资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411室,联系人:万桂红,联系电话:0851—26632436)审核备案。

(三)县级抽查、审核(8月5日前)。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报送的信息数据,开展随机抽查核实,每个乡镇(街道)抽查20%的村(社)、每个村(社)抽查有效农户数不得低于10户,对补贴资金1万元以上的农户按50%开展抽查核实;若发现问题,立即开展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待审核通过后,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交发放清册。

(四)档案管理(8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资料(附件1、附件2、附件3,镇村组公示资料、土地流转合同、代耕代种协议、代领有关佐证资料,新增耕地地块达到耕种条件的验收意见(或项目验收意见)和确定其种植主体的相关资料,群众满意度调查统计表等资料)收集装订成册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归档保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动补贴工作落地落细。

(二)强化资金管理。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做好基础数据审核、资金发放、资金监管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不得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债务和欠款。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调拨及兑付,确保补贴精准发放。代理金融机构等要做好资金调度衔接,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到位,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各部门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强化公开公示。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镇、村、组三级张榜公示制度,留存影像资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补贴实际发放情况一致,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整改,更正后再次张榜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强化面积核实和督促检查。各单位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认真核实补贴面积,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强化抛荒耕地管理,制定复耕复种措施。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加强督促指导,重点查看补贴范围、补贴面积、补贴对象是否真实,补贴清册是否公开,补贴程序是否完善,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各部门要认真核实信息数据,对领取补贴但存在耕地撂荒等违反不予补贴情形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要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充分利用林权、征占用耕地和设施农业用地、撂荒整治图斑等信息数据,认真进行比对复核和抽查。

附件:1.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级面积统计表.docx

2.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种植面积核实表.docx

3.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村面积汇总表.docx

4.2025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