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929888 | 成文日期 | 2025-07-06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5-07-08 |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 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梓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桐梓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6日
桐梓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着力保护耕地地力,支持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全县粮食生产。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因上级相关政策变动,《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梓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桐府办函〔2025〕17号)废止。
一、实施内容
(一)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含工作经费)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和移民搬迁农户的合法权益。
2.补贴依据。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基础依据;对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际种地农户,以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面积为补贴依据。以下情形不予补贴:
(1)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
(2)已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
(3)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
(4)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5)抛荒一年(上年10月至当年9月)以上的耕地,取消2025年补贴资格。
(6)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3.补贴标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补贴(主要包括种植粮油作物、蔬菜、烤烟、茶叶、中药材等的地块)标准为68元/亩,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挖掘油菜、花生扩种潜力”的部署要求,按照同一地块只补一次的原则,对于种植油菜(以2025年为收获季)的耕地,在基础补贴标准基础上每亩增加10元,即种植油菜的耕地,补贴标准:78元/亩。
4.补贴程序。发放数据核实公示。严格核实核减不予补贴情形,切实做好村级核实公示、镇级复核公示、县级抽查核实工作。
(1)村级组织核实公示。村级组织全面核实,可推选村民代表全程参加核实、由核实人员签字确认后,在村、组等方便群众监督的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是补贴面积尤其是油菜种植面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桐梓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村级核实统计表》(附件1),经统计人员、村(社区)支部书记、挂村(社区)领导等签字确认后,加盖村(社区)公章,将纸质资料和电子版资料报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社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镇级复核公示。乡镇(街道)根据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结合所掌握的耕地征、占用情况、实地测量等方式,对村级申报的数据开展复核。每村(社区)随机抽查零散种植户5家以上,对30亩以上的大户开展全面核查,数据无误后,公示5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桐梓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面积金额镇级复核统计表》(附件2)、《桐梓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镇级汇总表》(附件3)。经乡镇(街道)经办人、农业农村综合(社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政府(办事处)公章后,将扫描件和电子版资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411室)审核备案(联系人:万桂红;联系电话:26632436)。
(3)县级抽查核实。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数据,通过电话随机抽查核实,每个乡镇(街道)抽查20%的村(社区)、每个村(社区)抽查农户不得低于5户,对补贴资金达1万元以上的种植大户或专业合作社按20%比例开展实地核实;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立即开展举一反三,待审核通过后,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交发放清册。
(4)资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向县财政局提交发放清册,县财政局及时组织发放补贴。
5.进度安排
(1)政策宣传:7月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手册、宣传栏、村组干部会、群众会、院坝会、大喇叭、进村入户等方式,将政策宣传到户,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充分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为落实补贴政策营造良好的氛围。
(2)镇村核实、公示、申报:7月5日-8月5日完成。
(3)县级抽查、核实:8月15日前完成。
(4)资金发放:8月22日前完成。
(5)档案管理:8月30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形成的资料(附件1、附件2、附件3、镇村组公示照片、土地流转合同、代领有关佐证资料,群众满意度调查等资料)收集装订成册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归档保存。
(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相关的办公耗材、人员培训和会议、核定补贴对象信息、政策宣传、资金监管、监督检查及公开公示等相关工作经费支出。各乡镇(街道)收集相关材料后到县农业农村局报账。工作经费不得用于办公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公务车修洗和保养、危房改造、创文经费、偿还债务、发放津补贴等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无关的支出。
二、保障措施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形成强大合力,推动补贴工作顺利实施。要切实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基础数据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等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通过电视、网络、“大喇叭”“院坝会”等渠道,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农户运用良种、良机、良技、良田提升单产和提高地力。要严格对不予补贴情况进行核实核减,对违规发放或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要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充分利用林权、征占用耕地和设施农业用地、撂荒整治图斑等信息数据,认真进行比对复核和抽查。
附件:1.桐梓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村级核实统计表.xlsx
2.桐梓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面积金额镇级复核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