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林达·阳光家苑项目门面安置房屋的还房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10 14:24 字体:[小中大]
索引号 000014349/2026-1009475 成文日期 2026-09-10
文号 发布时间 2026-09-10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林达·阳光家苑项目门面安置房屋的还房公告

因房屋征收安置需要,选择或调剂安置于“林达·阳光家苑项目”的门面房屋,现已具备交付条件。我府决定启动还房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补充协议等,约定在“林达·阳光家苑项目”进行门面安置还房的被征收人。

二、还房时间和还房办公地点

(一)还房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二)办公地点:工农社区阳光印象•锦苑S2-1-6。

三、办理安置还房所需资料和办理步骤

(一)需携带证件和资料:安置对象身份证、户口簿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补充协议。委托他人办理接房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二)还房办理步骤:安置对象持上述证件及资料,在还房办公地点签订补充协议并办理结算后,再到房开企业贵州林达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房屋交接相关手续。

四、本公告所涉及安置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终止计发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安置还房对象逾期未办理接房手续产生的后果,均由安置还房对象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在安置房屋坐落位置所涉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组公示栏和还房办公地点张贴公示,公示期为10天。请广大安置对象相互转告,积极支持还房安置工作。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