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府办函〔2020〕19号关于印发桐梓县城城区活禽定点屠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21 16:43 字体:[]
索引号 000014349/2022-755659 成文日期 2020-02-20
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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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桐府办函〔2020〕19号关于印发桐梓县城城区活禽定点屠宰实施方案的通知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梓县城城区活禽定点屠宰实施方案的通知

桐府办函〔2020〕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桐梓县城城区活禽定点屠宰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2月20日   

桐梓县城城区活禽定点屠宰实施方案

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为加强对县城区域活禽屠宰管理,保障禽肉食品卫生质量和市场供应,确保家禽市场价格稳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设置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62号)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活禽定点屠宰管理,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关闭县城区域所有活禽交易市场和活禽屠宰点,县城区实行活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制度,严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县城农贸市场、超市及公共场所从事活禽经营与屠宰活动,形成“定点屠宰、杀白上市、冷链配送”的禽肉产品经营模式,切实防止禽流感等疫病在交易、屠宰加工环节传播,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实施范围

(一)本实施方案所称的活禽是指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家禽等。禽产品是指未经加工的禽胴体、肉、脏器、头、皮、血液等。

(二)本实施方案所称县城区域范围是指娄山关街道办事处、海校街道办事处、楚米镇、燎原镇所辖区域。

(三)其他乡(镇)所辖区域的活禽屠宰管理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部门联合实施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开展活禽集中屠宰活动。

三、任务步骤

(一)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停止县城区域活禽交易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县城区域范围内全面停止活禽交易,不得设置活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不得设置活禽交易区,不得私自集中屠宰活禽。

(二)县城区域禽肉食品按照“定点屠宰、杀白上市、冷链配送” 模式进行供应,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活禽商户成立集屠宰、冷藏、配送于一体的白条禽肉食品批发公司,根据桐梓县城区域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医院、机关和企业食堂等主体每天禽肉食品的需求量,按照“定点屠宰、杀白上市、冷链配送” 模式进行禽肉食品供应。

(三)加大市场禽肉食品检疫检验监管巡查。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市场配送禽肉食品的监管力度,对供应市场的禽肉食品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对没有开展检疫的上市禽肉食品一律收缴,作无害化处理。

(四)建立活禽和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疫情期间,县城区域所有农贸市场一律不得从事活禽屠宰和经营,市场举办单位必须查验入市禽产品的检验凭证和进货凭证方可上市。农贸市场、超市销售和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食堂及烧卤腊味加工店铺等单位使用的禽产品必须是经检疫合格的产品。

四、白条禽冷链供应方式

(一)选址建设活禽临时屠宰点。结合我县当前实际和县城区域消费需求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桐梓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共同选择符合环保、防疫要求的贵州省佳和益民农牧公司绿色食品加工厂作为活禽临时屠宰点,对桐梓县城区活禽实施集中屠宰,临时屠宰点位于燎原镇至九坝镇绕城公路杨柳坪公墓山上方1000米左右处。

(二)强化活禽临时屠宰点检疫监管。由县农业农村局向临时活禽屠宰点派驻官方兽医驻场,严格按照《家禽屠宰检疫规程》对入场屠宰活禽开展宰前、宰中、宰后检疫,对检疫合格的上市禽肉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确保上市禽产品质量安全。

(三)强化白条禽冷链物流配送。根据白条禽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标准,配套建设冷库设施和冷链配送运输车辆,对白条禽实行“点对点”配送到县城农贸市场、超市等各区域。由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原经营商户分销到学校、超市、农贸市场等各区域,确保县城区域禽肉产品保质保量供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对县城区域活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桐梓县城城区活禽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桐梓分局、县公安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发展改革局等其他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农村局,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全县活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活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方案。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的活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负责牵头组织好原农贸市场活禽批发、经营、屠宰商户,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活禽定点屠宰工作,并对县城区域上市销售的禽肉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市场的巡查力度,做好上市禽肉食品检疫相关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负责查处经营病死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取缔未按规定关闭,继续开展活禽交易、屠宰、加工的场点;县委宣传部要在各类新闻媒体渠道深入广泛宣传县城区域实施活禽定点屠宰、白条禽肉产品冷链配送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市民防控禽流感和禽肉食品质量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市民从传统“鲜活鸡”的消费方式向“白条鸡”“冷鲜鸡”绿色消费观念转变,自觉抵制活禽交易和私屠滥宰行为,主动接受白条禽肉食品消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