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6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7〕24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导向,以“一户一宅”为总原则,以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序退出为突破口,全力推进并深化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完善农民建房用地监管机制,助推我县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任务
一是指标管理;二是申请条件及建房标准;三是申请程序;四是严格农村宅基地审批。
四、保障措施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制定并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同时要加强协作与配合,所涉及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行业规范、管理范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宅基地管理联查联审工作,研究并建立各类审查内部运行机制,形成定期通报情况和研究会商制度,强化监管合力,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相关工作。
五、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梓县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桐府办发〔2020〕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