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9-03 10:11 字体:[]

一、背景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进一步完善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和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上下贯通、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让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5年底,围绕县域医共体“六统一”要求,医共体内部和县域医共体之间实现运行高效、服务延续、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发展格局。力争全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80%以上,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国家平均水平。

到2030年底,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明显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有序就医格局全面形成,医共体改革取得突出成效。

二、政策依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

2.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

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遵府办函〔2024〕10号)。

三、政策内容和意义

1.健全医共体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医共体建设权责利关系,完善政府办医、行业监管、医共体运行三张权责清单。县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建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与动态调整机制,与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打包付费、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免、奖惩和牵头医院院长(书记)年薪等挂钩。有序开展医保基金按医共体牵头医院及医共体单位相关要素进行总额付费,落实总额付费和DIP支付改革。

2.健全紧密型运行模式,完善“六统一”运行机制,对成员单位人员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中心药房和医共体总药师制度,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完善医共体内部考核办法,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患者满意度等因素,内部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薪酬分配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

3.完善一体化服务机制,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县域医疗次中心——一般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延伸服务点——村卫生室”梯次带动模式,在县域医共体内,加快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推动构建县域五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优质资源下沉,牵头医院每年下沉一定比例医务人员到成员单位工作,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同时,将村级健康管理员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最大限度争取医保基金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度,加大对村级的巡诊派驻力度,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等方式,提高群众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划分完善医共体内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机制,落实“六个拓展”要求,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医共体慢病防治能力。

4.完善医共体支持政策,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由牵头医院提名推荐。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鼓励实行医共体内薪酬总量管理,提升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工资水平,单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全科医生本人基本工资的10%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项目单列管理,逐步使其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二、实施结果

1.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改革举措,其核心是通过整合县、乡、村三级医疗资源,构建一个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2.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清晰的权责划分和决策机制。建立资源共享中心(如影像、心电、检验、病理、消毒供应等),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建立信息化建设基础,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有效的激励和保障政策,让人才“沉得下、留得住”。实施医保按总额付费改革,促使医疗机构主动控费和关注居民健康。

3.通过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引导医共体内部形成提升服务能力、控制医疗成本、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