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桐梓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563200,电话:2662289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桐梓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以推进《条例》落地落实为着力点,以提升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突破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一是抓好基础信息发布。以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2019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26个县政府组成部门、25个乡镇(街道)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础信息均已挂网公布;以县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5个,政策解读13个;公布网上服务事项108项,其中行政许可191项、行政处罚2564项、行政强制140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检查130项、行政确认28项、行政奖励22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权力144项。二是深化重点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扶贫领域、教育领域、医疗领域、自然资源、社会保障、养老服务、文旅发展、林业管理、政府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桐梓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时公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同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建议提案”专栏主动公开,全年公开提案办理信息3条。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县人民政府网“县长信箱”栏目回复信息240条,对“吃水难”、“公休假日”、“低保政策”、“飙车扰民”、“用电保障”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回应,进一步增强了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网上及时公布“关于规范机动车停车收费”、“宅基地审批下放”等民意征集主题 4个;网上公布关于“城市管理”、“政府职能”、“信息公开满意”等调查问卷4个,热点回应6个。
(二)依申请公开。自新《条例》正式施行后,重新制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说明,明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答复时间、收费情形、注意事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使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清晰、方便。按照“3个100%”(100%渠道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要求,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和登记转办工作。2019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县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积极探索推进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针对公众对于政府信息需求越来越大,政府信息数量越来越多,公众查找信息越来越难的客观实际,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化了政府网站入库信息管理,提高了网站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精准度,不断优化完善信息检索功能。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平台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文件修改废止、备案审查等情况。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功能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务公开专栏中分别建立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组织机构信息、文件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等,制作了桐梓县惠民政策明白卡专栏、政务公开专栏等专题专栏。在相应栏目中按要求按时公开相应信息。
(五)聚焦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桐梓县人民政府网站“财政预算、决算”专栏已公开2019年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2018年本级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各镇乡、县政府各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督查工作机制,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形式规范。
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实事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在规定的公开时限内,将有关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等在政府网站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4 |
-4 |
15347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93 |
+159 |
4318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126 |
+2272 |
2250 |
行政强制 |
133 |
+22 |
446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2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 |
2187.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4 |
0 |
5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桐梓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上级政府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
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缺乏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并且业务素质存在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完善。四是门户网站功能仍需完善,方便公众快速有效索取信息。
下一步桐梓县将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努力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升制度建设促能力意识提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应工作制度,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好听证会、意见征求会等相应公开措施。细化公开负面清单,积极借鉴先进单位公开经验,增强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可操作性。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培训会、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意识。
(二)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促回应公众关切。利用桐梓县政府门户网站、娄山关报、桐梓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娄山关”和“微微桐梓”等形式,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回应公众热点。强化服务意识,细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解读,要充分利用图表、图示、图解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强基础建设促服务水平提高。进一步加强信息化促政务公开工作。细化栏目,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评测及电子监察系统作用,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对信息公开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