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2020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 2021-01-29 15:3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桐梓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gztongzi.gov.cn/zwgk/zfxxgk/zfxxgknb/2020n/202103/t20210310_73135854.html) 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563200,电话:2662289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桐梓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以推进《条例》落地落实为着力点,以提升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突破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一是抓好基础信息发布。以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2020年公开信息发布11794条,26个县政府组成部门、25个乡镇(街道)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础信息均已挂网公布;以县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8个,政策解读34个;公布网上服务事项5794项,其中行政许可632项、行政处罚4398项、行政强制130项、行政性事业收费43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591项。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督查督办、权责清单、统计数据、发展规划、财政资金、脱贫攻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建议提案办理、预决算公开、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教育信息、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税收管理、就业创业、涉农补贴、养老服务、户籍管理、城市综合执法、公共文化服务、民营经济、社会安全、城乡建设、水利建设、农业农村、商业流通、林业管理、税收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按时公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同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建议提案”专栏主动公开,全年公开提案办理信息11条。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县人民政府网“县长信箱”栏目回复信息134条,对“公休假日”、“低保政策”、“广场舞扰民”、“用电保障”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回应,进一步增强了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网上及时公布“关于马鞍山转盘改造意见”、“官渡河桥改造意见”等民意征集主题4个;网上公布关于“教育”、“环境卫生”、“三无产品”等调查问卷3个,回应关切34个。

(二)依申请公开。自新《条例》正式施行后,重新制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说明,明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答复时间、收费情形、注意事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使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清晰、方便。按照“3个100%”(100%渠道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要求,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和登记转办工作。2020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县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积极探索推进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针对公众对于政府信息需求越来越大,政府信息数量越来越多,公众查找信息越来越难的客观实际,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化了政府网站入库信息管理,提高了网站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精准度,不断优化完善信息检索功能。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平台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文件修改废止、备案审查等情况。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功能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务公开专栏中分别建立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组织机构信息、文件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等,制作了桐梓县惠民政策明白卡专栏、政务公开专栏、政民互动等专题专栏。在相应栏目中按要求按时公开相应信息。

(五)聚焦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桐梓县人民政府网站“财政预算、决算”专栏已公开2020年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2019年本级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各镇乡、县政府各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督查工作机制,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形式规范。

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实事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在规定的公开时限内,将有关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等在政府网站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

452

31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52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98

0

3388

行政强制

130

0

6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30

130658.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我县信息公开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2021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扩大信息公开广度深度;二是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和完善,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三是进一步对表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及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指标,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报告。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