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16:1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桐梓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563200,电话:2665169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围绕政务公开要点,以推进《条例》落地落实为着力点,同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7191条,其中以政府办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县长信箱共受理有效信件180件,已办结180件;开展在线调查1次、意见征集16次、回应关切15条等。同步继续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维护工作,扩大信息传播速度和覆盖面,通过“桐梓县人民政府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全年分别累计发布信息337条、75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9件,已办结18件。被行政复议1件,为其他结果;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件,为其他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精准度和权威性。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做好对各个单位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把信息质量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根据《条例》、《要点》要求,加强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不断优化栏目设置,网站检索功能,提高搜索功能的便捷性和准确性,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二是维护好县政府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号等政务新媒体,加强对乡镇(街道)、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并严格落实“先审后开、分级备案”制度,对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备案,对不再维护的新媒体账号进行集中清理。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对县直单位部门的高质量考核当中,强化工作调度,压实责任到位。二是为维护门户网站的良好运营,对各单位加强信息发布监管和日常指导,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为有力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战线队伍的业务水平,组织全县25个乡镇(街道)和26个政务公开县直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开展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全县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够,自身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文件解读不到位,形式较为单一,质量不高。存在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没有一同发布的现象,起草单位需在提醒、催促下才进行解读,导致政策文件、解读时效性的不满足。三是部分单位进行人事变动,业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足,对本部门单位需要公开的内容、时效性不清楚,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水平。严格要求各单位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进行改进提升,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加强政策文件的解读回应。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的要求同步挂网,并采取多样化的解读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增强解读材料的可读性、趣味性、生动性,提升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