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0 17:1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桐梓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桐梓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桐梓县河滨北路北大门,邮编:563200,电话:0851-26622415)。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桐梓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3名同志为专职人员,负责具体事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位置,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目标任务落实

2023年,我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年来,共计办理行政许可共119项,处理决定119件;其他类公共服务15340项,政府集中采购4项,采购金额288.5万元。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成效明显。

(三)强化制度建设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信访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范围、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内容规范合法合规科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108

1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153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0

4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88.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5

2

7

13

1

0

3

17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我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时,上级要求公开事项能按要求公开,但对未明确公开的事项,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强,积极性不够。二是个别事项仍需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属于涉及民生事项较多的部门,需要公开的事项较多,特别是对政策解读的事项公开需进一步加强,确保广大群众能第一时间掌握了解信息。二是公开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各级对政务公开工作都高度重视,对公开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使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助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也没有其他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