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夜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1 08:51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桐梓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2023年,我镇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社会、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桥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涉及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2个,为社会抚养费和公租房租赁费用,且较之上年度无增减;均已向社会公开,其他内容均不涉及或均无新增/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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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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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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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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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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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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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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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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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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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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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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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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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够精准。

2.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精准把握信息公开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2.按照有关规定,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进一步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进行进一步细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