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7 10:5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桐梓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桐梓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桐梓县娄山街道堰塘巷财苑,邮编:563200,电话:0851-266280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结合工作职责,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机关简介、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公”经费、财政收支情况、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国有资产管理等重要版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同时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公开信息管理。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县财政局现有部门网站1个,名称为桐梓县财政局。根据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我局有关信息的上传和公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全力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服务工作。

(五)监督保障。明确专人专责,按照“一事一审”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零差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2024年取得相应进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将公开工作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二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加强督促业务部门按月份、季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有待加强。二是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2025年我局将强化日常管理,针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辅导,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的解读力度,加大财政工作宣传广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力度,努力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